晚上,林若依在日记本写下:你第一次给我买了冰激凌,我觉得这是我吃的最美味的冰激凌。
“若依,上周英语老师让写的英文诗歌,你写好了吗?”晨曦已经想了好久都不知道怎么写。
林若依立刻从床上起来,拍了拍脑袋:“我给忘了”把脑袋探出了帘子“你们都写完了?”
“正在构思”,孟悠然正叼着笔冥思苦想。
林若依下了床,“那我一起吧!我怕明天你们都写完了,我自己更不愿意写”
接下来,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幕,林若依蹲在椅子上,右手转着笔,左手往嘴里塞着薯片。写什么呢?老师只说英文诗,其他都没有要求啊!往往这样的更难!
忽然,林若依想到了什么,开始动笔写,写了划了,写了又划,写写改改,是寝室最后一个完成的。满意地欣赏了自己的佳作,随后上床睡觉了。
周二,英语课上,英语老师让每个人把写的诗歌朗诵出来,林若依是第十一个,快到林若依的时候,林若依把自己的诗歌发给了慕言晨。
此时的慕言晨没有课正在宿舍看书,就收到了来自林若依的英文诗:
fallinloveatfirstsight
Ialwaysrememberthatday
Imetyou
Ilikeyou
Today,youbouguhtmeanicecream
Ilikeitsomuch
Becauseofyou
Becauselove
还附带一句话:我写的英文诗,想先给你看
读完了英文诗,慕言晨会心一笑,回了林若依一句:这就是你的英文水平了?
看到消息的林若依,想了一下,回了句“往往最简单的,才是最真实的”
慕言晨:那一句就够了,Iloveyou循坏写五句
林若依:你见过一直在重复的诗句吗?
慕言晨:这是创新,虽然每句的内容一样,但你可以把每句读出不一样的故事,这不就行了。
林若依:听起来有道理,不说了,轮到我朗读了。
慕言晨:好运。
林若依怎么想都觉得微信里的慕言晨和现实里有些不太一样。
慕言晨:很好!慕言晨已经熟悉了并且习惯了林若依的这种套路。
而林若依呢,也在用着各种方式慢慢的把自己融进慕言晨的世界。
林若依甜美的声音朗诵完了自己的原稿后,“有人告诉我,最简单的往往是最好的,所以,我还想给大家朗诵一下我这首诗歌的简约版。”
接下来,林若依用五种不同的情感朗诵了同一句话:Iloveyou
第一遍:Iloveyou,声音清澈悦耳,像是初见的倾心。
第二遍:Iloveyou,声音洋洋盈耳,像是再遇的欣喜。
第一遍:Iloveyou,声音婉转入耳,像是表白的真挚。
第一遍:Iloveyou,声音陶醉洗耳,像是相处的甜蜜。
第一遍:Iloveyou,声音掷地动耳,像是坚定的信仰。
五句相同的话经过林若依地动情朗读,好像讲了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而大部分人都沉浸在故事里了。
英语老师带头鼓起了掌“果然,有时候最简单的往往是最感人的”,随后教室里陆续想起了掌声。
林若依只是把自己对不同时候慕言晨的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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