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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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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人头大。

    金字塔与神庙的新发现有限。

    害虫与毒蛇更是屡见不鲜。

    天气潮湿闷热,白天头昏眼花,晚上夜不成眠,蚊子成群结队的来攻击他们这些侵入者,生活条件简直差到极点,之前,以为沙漠最恐怖,现在才知道比起热带雨林,沙漠算是可爱的了。

    所幸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在挖泥土,他们来往于淹没古文明的森林与城镇之中。

    现在,一行人就是在四通八达的城镇中,有冰水,有空调,可以听音乐打电话,还可以上网。

    「到底怎么样?」

    官仲仪抬起头,「很遗憾。」

    德国人大叫,「哇,那不是白费工夫了。」就算一分付出不等于一分收获,但也不要相差太多嘛。

    「古文明研究本来就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白费工夫。」官仲仪站起身,不愠不火的说,「你不会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明白。」德国人双手一摊,「只是有点失望。」

    「这么容易失望的话,你应该转行。」

    德国人正想要反驳,没想到门口却传来一个苍老却宏亮的笑声,「没错,要抱着希望,但不能失望。」

    「高曼教授!」

    进入的老家伙,自然就是大家口中的高曼教授了。

    三十岁栽入考古界至今已经超过四十年,称得上是桃李满天下,除了一大堆吓人的头衔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有考古的本能。

    而这次的「马雅文明再发觉」就是由他所主持。

    一行共有七人,其中只有宫仲仪是东方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发黄肤的关系,他有着一些儒家的温雅,与一般考古人的侵略个性完全不同。

    虽然如此,宫仲仪却是高曼的得意门生,学界也都认为将来继承高曼衣嫉娜嘶崾钦飧鋈十岁不到的年轻博士。

    「也都差不多了,等整理好就可以回加州。」高曼慢慢的踱入,走到宫仲仪旁边,「还是打算先回台湾?」

    「是。」

    「我年底还有计画。」

    而且是个深入超级沙漠的宏大计画,资金早已准备好,时间只是为了采买以及制作必要物品。

    面对最有可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人,高曼不希望他错过这个可以名留青史的大计画。

    「我只是回去看一看而已。」宫仲仪摘下眼镜,露出了一双深沉眼神,「教授,我保证年底会归队。」

    高曼闻言露出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官仲仪看到他那招牌的肯德基爷爷笑容,不禁露出了些微笑意。

    他不是很服气别人,但高曼是几个例外的其中之一,老归老,却总是在学,还有着泱泱气度,跟他一起聊天是件很棒的事情。

    「什么事情非得回台湾不可?」高曼问。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一起回加州,毕竟他们是团队工仵,支援与需要,还是要参考团员的意见。

    「也没什么非得回去不可,只是家总是家,所以趁有空回去看看。」官仲仪半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发觉的奇特神情。

    他不想告诉教授,离家多年的他要回台湾是为了一封信。

    那是大学同学小毛寄给他的。

    信末写着——前阵子碰见你以前喜欢的那个女高中生,聊了几句,她不记得我是谁,把我当作登徒子,还威胁我说要叫警察,害我丢脸——不过,我现在愿意承认你当年的确有眼光,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吸引人。

    宫仲仪记得那个女孩子。

    他们在同一站等公车,只要有九点的课,他便会舍弃代步的汽车,转往公车站。

    两人之间曾经因为他开玩笑的邀约有过小小的对话,而这加起来不到十句的对话却让他毅然决然的做出留学的决定。

    不是负伤或负气,只是一个决定而已。

    现在,他有空,他知道她的消息,所以他回台湾。

    房子已经请小毛先替他找好了,她工作场所的地址他也有了,他要亲眼证实,她是不是像当初所说的那样,他也要证实,他并不是她所说的那样。

    ***

    下午六点,卡农书馆的打烊时间。

    饶是文化之地,但到了下班时候照旧会弥漫着一股小浮躁,没有刻意,而是时间造成的结果。

    正熙将该密封的玻璃罐全部密封起来,蓦地,一个人影从图书部溜到咖啡馆的柜台。

    「三位美女。」

    这样叫她们就对了,语音落下,三人从不同方向回过头,而且不吝啬的给予漂亮的笑颜。

    「明天是阿福生日,要不要去喝一杯?」

    阿福是外号。

    图书部有四个男生,胖的叫技安,瘦的叫阿福,戴眼镜的叫大雄,而最后一个是没有任何特色的孙佳成。

    现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个就是大雄。

    他是个好好先生,永远记得每一个人的生日,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忌讳,而且总在节的时候送女同事们纯友谊的玫瑰花。

    小惠扁扁嘴,「阿福算哪根葱?」

    她跟阿福合不来,才不要浪费时间为讨厌的人庆生。

    「小惠怎么这样说呢,阿福是人不是葱。」正熙举起手,「算我一份。」

    大雄举起一只手指,「还有谁?」

    媚媚笑,「我也去。」

    大雄被媚媚的媚眼弄得有点魂飞魄散,好一会儿才举起第二只手指,「每人先收一千,多退少补,我会订位子。」

    因为两人都要去了,结果那个说阿福算哪根葱的小惠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也举起手。

    去是要去了,但她还对大雄说:「你要跟阿福说,我是为了联络同事感情才去的,可不是为了帮他唱生日快乐歌,叫他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好啦好啦。」确定人数后,大雄很快的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小惠有点不放心,「他会不会忘了跟阿福说?」要是阿福以为她认输了,那她不是莫名其妙矮一截了吗?她才不要。

    正熙觉得她反应太过,「就算大雄忘了说,光看你的脸色,没有人会误会的啦。」

    人跟人之间的缘分还真奇妙,阿福跟小惠从来没有正面冲突,但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劝之,哄之,制造机会让他们化解敌意,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久了,也放任两人去闹别扭。

    相反来说,正熙自己跟潘才驹的交集不多,却偏偏很喜欢看到他。

    身为店长,他当然有很多事情要忙,正熙不常看到他,但若能见到面,说到话,就有种心花朵朵开的感觉。

    当,时针指向六点。

    下班了。

    雨还是没停,绵密的春雨打落了杜鹃,雨中有着淡淡的香味。

    正熙撑着伞,由静巷中往喧闹走去。

    ***

    晚上九点,正熙终于回到住处。

    台北的交通没那样差,不过因为今天有法文课,所以回到家的时间比平常晚了两小时。

    因为是独居,房子就是她喜欢的样子。

    有一整面海洋墙纸,角落有一棵假椰子树,天花板贴满了夜光星星,她还有一张充满浪潮与风声CD。

    这些是她从大学时代就想弄的小浪漫,不过那时与同学一起住,不太好意思,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

    电话答录机上闪着红色的讯号。

    留言一,妈妈要她有空回家。

    留言二,她订的唱片已经到了,唱片行请她有空过去拿。

    留言三,学姊璋玲说她怀孕了,准备组小家庭。

    前面两个留言都好好的,听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正熙呆了一下,听了一遍,再听一遍,却还是无法掩饰心中的霹雳感。

    他们那个万人崇拜的璋玲,上个月见面时她还说要为台湾的妇女保障权益尽心力的,怎么才短短二十几天就人事已非?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璋玲在电话那头呵呵直笑,「怎么样,感觉是不是被背叛了?」

    「没啦。」

    「那你那个怪怪的声音怎么回事?」

    「我只是很惊讶。」正熙坦白说,「你不是说台湾妇权一日不健全,就不走入婚姻?」

    「我没说要结婚啊。」璋玲在那头怪叫,「我只是打算生小孩,可是不打算结婚。」

    「那你又说要组小家庭?」

    正熙后来才弄清楚,同居生子不结婚,孩子还是可以有爸妈,只是爸妈没有婚姻关系。

    虽然时代在进步,女权也在进步,但正熙不太认为那是进步。

    同居不结婚代表着某种程度的不信任。

    「就是因为我这样的人多,所以才显得你很可爱啊。」璋玲的语气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可爱?

    「你明明就在笑。」正熙说。

    「呵,你听出来了?」

    「笨蛋才会听不出来。」

    两人聊了一阵子后才挂电话。

    正熙不是笨,也不是古板,只是比较谨慎。

    她不喜欢做徒劳无功的事情,那种你侬我侬或者是轰轰烈烈的恋爱都不适合她。

    为了避免将来的人生陷于亡羊补牢的痛苦,刚开始就得将标准定得高一点,恋爱不是游戏,不能随性,当然更不能凭着不太可靠的感觉。

    对她来说,过程虽然重要,但结果更重要。

    只看过程的爱情是很惨的——就像她的父母,不顾一切的开始,于是便有了顾不了一切的人生。

    也正因为如此,她对爱情有着异于常人的看法。

    不只要爱,也要稳定。

    童正熙生活准则之一:爱情以稳定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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