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有所改动。)
……
3601,金的卧室。
“呃……大力啊……咱们就这样去见你妈……是不是有点不大妥当?”
金抬手看了看腕表,两点四十。
距离和诸葛大圣约定好的时间还差二十分钟,咖啡店就在楼下,二十分钟绝对能赶得到,而且时间还很充分。
“啊?有什么不‘妥当’的?”
大力点起脚尖,轻轻的为金整理着他有些褶皱的衣领。
......
“有点儿太仓促了。”金说。
“又不是让你去见岳母,你....”
话刚说到一半,大力的声音戛然而止。
“不,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大力慌乱的解释道,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的通红。
......
......
“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该走了。”
大力低着头拉了拉金的衣角说道。
她的声音很小,低若蚊吟,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你转移话题的样子还真是够生硬的。”
金说完,大力的脸便变的更红了。
......
与此同时......
“子乔哥。”
赵海棠敲开了3601的门。
“昨晚我苦苦构思,终于在凌晨的一瞬间,缪斯女神对我露出了微笑。
我瞬间文思泉涌,一气呵成完成了这篇广告词的创作。
顺便说一下,缪斯女神和大力长得很像!”
......
赵海棠的手中拿着一个记事用的黑色笔记本,那是他写广告词的手稿。
他一边念着,一边来回踱步在3601的客厅里。
......
这时,正好金和大力也从房间里走出来。
“你,你们!?”
看到金和大力并肩一同从卧室走出,大力的脸上还带有一丝不同寻常的红润,赵海棠的两只眼睛都瞪到了他有史以来最大的程度。
......
“不!!我的大力!”
(请自行脑补,海棠式呐喊——具体可参考,土拨鼠的尖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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