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之坊”是坐落在仁爱路上的一家咖啡屋;店主是—个魁梧的大块头男子。\WwW.QΒ5、C0М\\他约莫三十出头,曾有一阵子他试图留长发,不料披散的长饭他粗犷的脸上更增加几分暴庚之气,令人联想到中古时期的海盗,吓得顾客几乎不敢上门。所以他无奈之余,只好改埋平头,虽然没有什么差别,但起码比恶神凶煞稍好些;只有他几个知心好友才明白在狰狞的外貌下,他有着内向,害羞的个性。
笛就是其中一个。
回国的第二天,趁着短暂的休假,她来拜访他,原来唐伟彬打算一块过来聚聚,没想到临时一通电话,又把他叫回律师事务所去了。
所以。簿只好一个人去“梦之坊”她一眼就看见柜台后的男人。“安德!”
“笛,好久不见了。”安德又惊又喜,虽然不太习惯拥抱,但他仍尴尬地拍了拍她的背,让她咳了好几声。
“对不起,我…”安德知道自己力道过大。
“没关系!没关系!。”葯差点呛到,一张脸因为咳了数声而微微泛红搔了搔头,安德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你没事吧?”
“我好得很,倒是你,生意还不错吧?”
“马马虎虎,聊以糊口就行了,你什么时候回国的?”他让她拉着走到最近的椅子上坐下,对于与女性肌肤接触,还是不太习惯。
“昨天刚回来,瞧,我是第一个来拜访你的唷!”她轻笑着看他脸红的反应。
“因为‘梦之坊’是我们这群朋友的大本营,不是吗?”
他轻声说道:“伟彬呢?他就住在你楼下,怎么没跟你一块过来?”有男人在场,安德比较习惯些。
“他临时接到电话,出门工作去了。”
“你的工作呢?”
“刚回国,老板放我两星期的假来适应地理环境嘛…馨馨呢?她还好吧?”
馨馨也是他们的老朋友之一,而且是唐氏兄弟公认的天下第一号标准大白痴,而她则是天下第二号白痴。
“…很好,应该很好嘛!”他低着头说。
她观察了他好一会儿,抓住他的手,“可是你不好,对不对?”
粗犷的脸宠马上抹上两朵红晕,他缩回手,垂下视线。
“我很好。”
“少来这套。一个大男人扭扭捏捏,成何体统!你喜欢馨馨,直接跑到面前说清楚就不行了?”她当他是兄弟似地拍拍他的肩。
安德只是苦笑着,如果事情真这么容易解决,他又何苦独守‘梦之坊’多年呢?伟彬说得投错,。绍除了明白自己是活在现实生活中外,其他白痴的地方和馨馨没有两样,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长叹口气,感到。箔又拍了拍他的肩,他抬起头见到她眼底的同情。
伟彬还少说一点:。箔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而馨馨有的只是自私,但却没有人忍心告诉她这事实。
“安德,不如我们来‘借酒消愁’…怎么做出那副表情?。”络看见他快脱落的下巴,不解地问。
安德急忙挤出笑容,不敢告诉她,她喝醉后的举止有多可怕、多疯狂、多吓人!尤其自她大学毕业那天他送了她一瓶X0当作庆贺礼物以后,他就再也不敢让她喝醉了。
因为那晚的结果是,由唐家兄弟一路扛着喝醉而挣扎的。笛回家。这还不打紧,可怕的是隔天伟彬出现在他面前时,脸上多了五道红色爪印,而易凡有…个礼拜之久走路带破,最可怜的其过于永平,原本他那有些不驯的头发却在隔天理成七分头。据伟彬私下告诉他,那是因为醉洒的。掐拿着打火机追着水平跑…安德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他只庆幸那晚唐家兄弟没有接受他的自告奋勇送。
笛回去,虽然隔日三兄弟全以怨恨的眼光,瞪着他这个送箔洋酒的始作蛹者,但总比成为她醉洒后捉弄的对象要幸运许多。
所以即使现在柜台下藏着两瓶上好的白兰地,他也把嘴巴封得死死的。他向来不是说谎的料子,但在这种情况下他甚至能指鹿为马而面不改色。
“安德,你不舒服?。”箔注意到他面部肌肉僵硬得像是石膏像。’“不,我很好。”
“那还有什么问题2我们哥俩很久没喝一杯了…又怎么了,安德?”
“培,‘梦之坊’是咖啡屋,不卖含酒精的饮料。”他难得灵机一动。“不如你尝尝我的咖啡,如何?”
“以咖啡代酒?”
他点头,为自己的好点子暗赞不已,至少唐伟彬的脸上不会又多了五道红爪印。
“也好。”’她之所以提议喝的原因,无非是想让安德遗忘不愉快的事;既然这里没酒,她也只好接受。
安德松了口气,一时忘形地拍了拍她的背,来表达彼此的友谊…他忘了他的力道多强,而。箔只是一个娇小的女人。
她又开始咳了起来。
“对不起…”他尴尬起来。
她猛摇着头,还直咳着:“没关系…没关系…只是一点小事…”她断断续续地咳着,差点连眼泪也咳出来。
她的确是个好女人,而他很羡慕那个娶到她的幸运儿。
※※※
虽然时直二月,又逢阴雨绵绵,正是各式各样的花稍大衣、外套纷纷出笼展示的好时机;但位于十二楼层高的一间办公室里,沉默不安的气氛反倒让他频频冒汗。
这是一间约莫二十来平米的办公室。虽称不上豪华气派,但大方的设计,简单的陈设让委托人一走办公室,就能感受到强烈的明净、俐落,倍增委托人的信心,与其他喧闹的事务所恰成对比。
而此刻,唐伟彬站在窗前,俯视马路上缩小的人群,紧抿的嘴解正勾勒出乎日少见的严厉与冰冷。
在他的身后跪着五个壮硕的男人,个个手臂上都有刺青,而另一个衣冠笔挺的灰发男人则站在办公桌前,有些不安、有些心慌。灰发男人不时的擦拭老脸上不断冒出的汗水,奇怪地瞥向良好的通风设备,不解冷汗直流的原因。
整间办公室只听见指针滴答滴答的走着,僵硬的气氛让人喘不气来,灰发老人终于有些按奈不住地开口。
“伟彬,你不再考虑考虑吗?”
如果唐伟彬投来的冰冷目光算是回答的话,灰发老人知道自己应该知难而退。但还是硬着头皮上阵。
“伟彬,怎么说我都是你老板,好歹也给我一个面子嘛!”
他冷冷地开口:“我不接这种案子。”
彬在前头的白发老人诚恳的哀求着。
“唐先生,这是我唯一的儿子,如果你不帮忙,犬子就只有死路一条…”
“是啊!伟彬,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余叔,你应该知道我不接这种违背良心的案子。”唐伟彬冰冷冷的态度让灰发老人寒了心。
但他还是抓着一丝希望。“但那孩子不是有意杀人…”他说的话连自己都不甚信服,尤其在看见唐伟彬嘲笑的目光,他的语尾消失。
“不是有意杀人?”唐伟彬嘲弄地轻笑:“那就算是过失杀人吧!有那个过失杀人的罪犯会事先准备一把开山刀冲进死者的房子?余叔,你确定那孩子只是过失杀人?”
“伟彬!好歹我也是你老板,我命令你接下这案子。”余叔装出权威的一面。’可惜唐伟彬不吃这套。“你可以开除我,只要你一句话,我马上走路。”
他很清楚唐伟彬对于这类刑事案子很有一手,在律师界虽属年轻的一辈,但无论在口才、机智、分析能力及临场的应变上,都令人不敢小看;俨然成为律师界第一把交椅,尤其他一出道就接了几件铁定无望的案子,结果没有想到在他手中反倒起死回生,从此声名大噪。凡是棘手的案子,一律交给唐伟彬准没错。
但余叔也很清楚唐伟彬之所以还留在这间律师事务所,主要是看在他的情份上,要不然早出去自行创业,那还愿屈居在他之下。
他虽老,但还不到愚蠢的地步。这间事务所出名的主要原因,是有个起死回生的唐伟彬坐镇,他当然舍不得放这个年轻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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