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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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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香!天香!」

    沈灿灿提着超美形的便当袋来到学生会,不意外又撞见王天香霸占学生会长的桌子吃便当,笑嘻嘻的也拉了把椅子坐下来一起吃。全/本/小/说/网

    「我就知道妳在这里,连我们学生会长都不只一次怀疑,妳之所以肯加入学生会,就为了有个地方方便吃午餐。」沈灿灿像只喜鹊似的吱吱喳喳,也不在乎王天香有没有反应,「对了,妳今天吃什么菜,看起来好丰盛,总共几道菜?」

    面对这么爇情开朗的人,不响应她似乎显得太没人性?

    「两道。」

    「什么?才两道菜,看起来却这么丰盛。」

    「一道『茄子烧肉』,有茄子、洋葱、猪肉片;一道『照烧素山药』,有山药、西红柿、秋葵加白芝麻。」

    「听起来简单,看着却胃口大开,我可以试吃一点吗?」

    「好。」虽然觉得她很怪,天香还是答应。

    沈灿灿也贡献出家里帮佣做的豪华牛小排便当,与她交换菜色吃。

    「天香,妳为什么常常自备便当?」

    「懒得去外面吃。」细嚼慢咽的品味五谷米饭的天然甘香,她懒得撒谎。

    「我们学校的学生餐厅算是有名的好吃,我看到王定功往那儿去觅食。」沈灿灿纯粹是想跟她哈啦才自备便当,以免找不到话题。

    王定功则是每到午休时间便自动让出桌子的学生会长。

    「反正我妈喜欢做便当,做一个与做两个没差别。我可以不要再回答任何问题了吗?」若不是母亲每天提醒她要微笑,不要太拒人于千里之外,王天香真的只想宅在家里当宅女,即使她并不沉迷网络世界。

    沈灿灿一样笑得甜美可人。「OK,我们像淑女一样专心用餐。」

    淑女?好古老的名词呀!天香耸耸肩,不管了,可以安静吃饭就好。

    沈灿灿却好迷这样冷冷的、酷酷的王天香。

    从进入H大学开始,迎新会那天她最注意的不是差点引起女生暴动的王定功──传言是tw最大富豪,「新鼎集团」的皇太孙──她注意到的反而是一心一意想将自己隐形的王天香。

    明明生得国色天香,五官十分津巧,气质绝对梦幻,却好像自己长得像恐龙妹一样似的,只想不引人注目的混到迎新会结束。直至同窗一年之后,沈灿灿才知道,她根本不想参加迎新会,是她妈妈逼她来的。

    结果迎新会当天,姓王的都会被拉出来与王定功攀亲带戚一番,包括王天香在内,结果当然不是姓王的就与王奇川有关系,在tw,王是大姓之一。

    王定功看着一脸不情愿的王天香,故意揽住她香肩,很跩的说:「可惜同姓不能结婚,不过,我不介意娶妳当二房。」

    一片哗然。

    王天香笑了,冷冷的表情瞬间变得妩媚多情。「我个人意愿是比较想当情妇,记得把你爷爷介绍给我!」

    又是「哗」的一声,不想出名的王天香被每位新生和老师记住了。

    另一位美女新生郑可可,语带不屑的呛道:「妳真当自己是国色天香吗?」

    「我是天香非国色!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很无奈。」

    「妳可以去改名啊!」纯属挑衅。

    「妳也一起去改掉跟可可-香奈儿一样的名字?!」脸上表情高深莫测。

    「我妈是贵妇,而且是香奈儿迷,不行吗?」

    「我爸最喜欢『国色天香』这种老成语,没办法。」

    「妳爸爸……哼哼!」

    郑可可只是冷笑。若非自己也有很大的弱点怕人戳破,她已摊开来说王天香的爸爸抛弃她们母女十年了。

    就这样,王天香与郑可可莫名其妙的结下梁子,除了当事者,别人都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不过也因如此,这一届的新生很快有人窜红。

    包括沈灿灿,「英展科技」的千金,身价令人眼红。

    郑可可的母亲经营五家有名的餐厅与酒吧,号称餐饮界女强人,又是香奈儿的爱用者,容许女儿开名车、戴钻表、一身名牌服饰,几乎压倒高二届的学姊「温大小姐」温紫容的丰采。

    相形之下,国色天香的王天香低调得令人同情,妈妈只是一名国中音乐老师,常常自备便当,虽不好以「穷酸」名之,但实在激不起野心人士的追求**。幸好,这正是王天香想要的。

    即使H大学传言有全国人数最多的富家子女入学,许多平凡学生也梦想「飞上枝头」或「少奋斗二十年」,说真的,有福可享,谁不想?

    但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脚踏实地的平凡人理念来求学,那些富豪子女其实也很容易自成一个个小圈圈,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除了功课上、社团活动的良性竞争,倒也相安无事。

    沈灿灿一直很努力与天香做朋友,她父亲沈雍为不断告诫子女不准端出有钱人的架子,因为有钱的不是他们,她也不当自己是千金小姐,想要额外的零用钱,还得去父亲身边当小妹打工哩!她积极、乐观、开朗,人见人爱,漂亮有主见,唯独王天香很难结交,她更想将天香拉入人群中,免得毕业即失业,成为真正的宅女一枚,实在太浪费与生俱来的国色天香了。

    直至大三,她与天香才算得上是「谈得来」的朋友,这般伟大的成就实属不易,沈灿灿好敬佩自己喔!

    「天香,妳有没有喜欢的男生?」沈灿灿主动泡来两杯绿茶,一边喝茶一边哈啦正好。

    「没有。」

    「也对。」像她都来来去去与三名男生试着交往过,虽然无法更进一步,但身边桃花不断,不像天香,零绯闻。「妳下了课不是直接回家便是窝在学生会免费上网写报告,偶尔还兼休息室睡午觉,就算我是男生想追求妳,也要妳肯停在我面前让我追呀!」

    「我不是同性恋。」很认真的表情。

    「我、也、不、是。」咬字异常清晰,沈灿灿目光炯炯,朗声宣布,「我知道了,学校的男生太幼稚,妳喜欢成熟一点的男生。天香,反正下午没课,我们去士林官邸寻优访胜吧!」

    人来疯也不该这样吧!自己突然下结论与做决定。

    天香很想装作没听到,可是人来疯的不只一个,吃完午餐回来的王定功,耳尖的刚好听到「士林官邸」四个字,大喊一声:「我也要去!」

    天香松了一口气。「太好了,灿灿,就由王定功陪妳去寻优访胜,我要回家了。」将绿茶喝完,不可浪费。

    王定功与沈灿灿在她头顶上方做一场诡异的眼神交流,她没瞧见,否则一定会很担心自己被这两人给卖了。

    「天香,妳一定要救救我!」王定功见她想走人,立刻像哈巴狗一样两手趴上她后背,只差没「汪汪」两声,死巴住不放,没一点学生会长的形象。

    沈灿灿偷笑不已,尤其见天香脸都绿了,实在好好玩。像天香这般冷淡寡言的女孩子,最招架不了爇情到厚颜不顾形象的怪胎。

    即使在一般人眼里,王天香比较怪胎。

    「放开!」

    「不放,除非妳答应一起去士林官邸,否则我就像背后灵一样缠着妳不放,妳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

    「灿灿陪妳去。」

    「她不行,不够分量,只有妳才帮得了我。」

    沈灿灿抗议。「会长,你说话这么直,太伤我纯洁少女的自尊心。」

    王定功一搭一唱。「因为对手是温大小姐的妹妹温紫翎,妳太过于『温良恭俭让』。她不会相信妳是我的正牌女友,只有国色天香一出马,才能教她羞愧得自动退出,不再死缠着我。」

    沈灿灿一脸恍然大悟。「不错嘛,温紫容是大美人,温紫翎是娇小玲珑的小美人,她敢倒追你,勇气可嘉,你何不给她一次机会?」

    王定功一副没得商量的表情。「我讨厌讲话嗲声嗲气的女孩子。」

    「会长,你真是个怪胎,嗲声嗲气的女孩子都很会撒娇,你们男生应该最抗拒不了这种必杀技。」

    「那种撒娇都是有目的,并非真正的温柔。」

    「既然你不喜欢这型的,那也没办法了。」沈灿灿走到王天香面前,代为求情,「天香,妳就可怜他,帮他这一次。」

    「不要。」天香冷哼。「他可恶,不可怜。」

    沈灿灿瞧了瞧王定功一脸跩样,点点头。「他演可怜虫实在演得不像。」

    王定功抬眼瞪她三秒,又低声下气对天香说:「这样吧,我跟温紫翎说了要带正牌女友去士林官邸散心,只要妳肯陪我去逛一圈,接下来一个月,我当免费司机接送妳上下学。」

    沈灿灿露出一脸看到「大坚臣」的表情。美其名是自愿当一个月的司机,说穿了也是做给温紫翎看的,不上演「温馨接送情」哪算是男女朋友?

    千算万算都是为了自己,竟还有脸邀功?

    如此坚猾的男人绝非良配!沈灿灿庆幸自己不迷恋王家的富贵荣华。

    王天香想了想。「好吧!一言为定。」她不在乎偶尔被利用,只要其中的「好处」有她需要的。她刚好搭捷运搭腻了,有人接送不错。

    「天香,我可以买部车送妳,让我们的『坚情』更像那么一回……哦!」王定功刚稍微放开她,马上被她一拐子撞在肚腹上,痛得弯下腰。

    「你的嘴巴好臭!」

    「妳……妳居然敢打全国女大学生的白马王子?!」

    王天香的回答是附送一脚跟踩在他脚板上!

    啊~~

    学生会在杀猪?!

    偶然经过学生会办公室的同学都好迷惑哪!

    ***

    到底为什么他会站在这儿,做这种蠢事?

    沈云从的本性十分执拗、冷酷,教他感到不耐烦的人或事,都会不客气的摆出厌烦之色。这可以归咎于他才二十六岁,不够沉熟圆滑。

    但他实在很不耐烦,非常后悔答应世伯的午餐之约,结果根本摆明了想把女儿介绍给他,还教他拒绝不了的带王润玉来士林官邸走一走。

    此时盛开的玫瑰园,是蒋宋美龄生前最爱的花园。无疑的,王润玉对于繁花盛景完全没有抵抗力,娇声嗲声嗲气的说:「当女人该像宋美龄一样,一生富贵荣华不坠,令女人称羡。你以为呢?」

    沈云从注视着她那张俏丽明媚的脸,一抹嘲讽闪入眼底。「可惜我不认识几个达官显贵、将门虎子,没办法推荐妳去当他们的宋美龄。」

    王润玉娇嗔地瞅着他,「我的意思是,当女人要有选对男人的目光和智慧,像我妈,过得幸福、娇贵。」柔情款款的秋波媚眼停在他脸上。

    他真的好帅!一头乌黑微鬈的浓发,一张五官分明的酷哥脸庞,眼眸深邃有神,刚毅的下巴富有个性,好一位卓尔出群的青年才俊!

    习惯了被女人盯着看,一脸做作的娇笑,沈云从扬起浓眉,实在对王大小姐感到失望得很。

    「当个好命女的确轻松,只须挑对绩优股的赚钱机器,就可以一辈子不必工作,只要专心当个贵妇就好。」

    「这有什么不对?大家都是这样。」王润玉笑得那么无辜自然,她身边的贵妇名媛莫不如此,即使少数有在工作,也都是玩票性质的从事与时尚流行有关的工作,一样睡到早上十点起床,下午两点上班,晚上跑趴。

    「简直与吸血鬼没两样!」沈云从一针见血的说。

    「什么?吸血鬼?」王润玉花容失色。

    「不工作养活自己,只想吸食别人的血汗钱,挥霍打扮自己,不是吸血鬼是什么?哦,也可以称为食人族。」

    「食人族?」她听到的是人话吗?

    「我最讨厌立志当吸血鬼或食人族的女人,既然要求男女平等,就跟男人一样每天工作八小时到十二小时,嗯,我欣赏有骨气、有能力的女人。」沈云从的冷眸如剑,射得王润玉的芳心碎成片片。

    他怎么可以对娇贵的名门千金说出这么无礼、过分的话?有骨气、有能力的大男人,会觉得让女人养尊处优的过一生是他的骄傲!

    她怎么可能每天工作八小时到十二小时?上天让她生在王家,是她前世积了德,这一世是来享福的,岂能辜负上苍的眷顾?

    沈云从继续向她鼓吹「努力工作养活自己」是做人的基本道德,王家事业体系庞大,她不帮着分忧解劳实在说不过去,可惜了她生在王家,明明有那么好的发挥空间,当个女强人才不枉费老天爷的恩赐……

    王润玉几乎要尖叫着叫他闭嘴!

    她是金枝玉叶、名门闺秀、豪门千金,他搞清楚没有?

    罚他写上一万遍,从此牢记在心。

    沈云从执拗的个性会强迫她非接受他的「真理」不可,眼见她脸上的微笑愈来愈挂不住,高雅的气质即将崩盘,他更要再接再厉,亲眼目睹优雅、完美的名媛千金当场发飙、抓狂,也是一种无上的乐趣。

    「除非丧失工作能力,否则,当吸血鬼是可耻的,当食人族魔女是该被放逐的,我绝对瞧轻这类女人。」沈云从毫不留情的诘问道:「王小姐从大学毕业快两年了,在『新鼎集团』的哪个部门发挥所长?」

    「我……」我怎么可能去工作?我又不缺钱!王润玉深呼吸,再深呼吸,忍住没有怒吼而出。

    这男人怎么这样不识相的咄咄逼人?好命女不必工作,碍着他了吗?每个月有百万元的刷卡额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他不晓得一个女人要维持「完美」,保养和上才艺课的行程可是排得满满的,比上班族更忙。

    她是完美的名媛,不是廉价的俗女。

    这种小家子气的男人,怎配得上她?

    人呀!要与同阶层的人在一起,才自在、舒服。

    王润玉此时此刻更信服母亲的至理名言。

    她微微一笑。「我不是一般的女人,请你不要以同等级的眼光看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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