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喝要夏侯武威追坏人。
秦关救下朱子夜,夏侯武威逮着一对男女。
「东西被抢就被抢了,妳竟然拿命去拚?!」秦关瞪着她鲜血直流的手背,方才他在匠房听见朱子夜大叫「抢劫」,急奔出来,已经看到朱子夜挂在马鞍旁侧,被马儿拖着跑。他在后头大喊要她别管那些被抢走的东西,它们不重要,丢了还能再做,她的安危必须摆在第一位,她却没听见,仍愚蠢地与抢匪对峙,当女人高举手中匕首,他的心几乎要从胸口狂跳出来。即便是她已经安然待在他怀中的现在,因紧张而凌乱震荡的心,依旧未能平息。
「因为她抢走我的金刚钻戒呀!」朱子夜一点也不怕他板脸凶她,她有充足的理由,摊开布满血稠的手,指环躺在她的掌心,光芒未减。「她说要借看,我才摘下来借她的,谁知道她转头就跑!」她说得气呼呼的。
「指环丢了,我可以再做给妳。」
「那又不一样!这只指环的戒身上有刻你和我的名字耶!」虽然小小的,刻在戒环内面,平时若不摘下根本无从窥探,但它贴在她指肤上,她就是可以清楚感觉到它的存在,这指环,烙有她专属的姓名,谁也无权配戴。
「我送指环给妳,并不是要妳为了它涉险!」
「如果不是你送的,我才不会笨到抓马鞍,被人划了几刀也不在乎,就是要抢回它!若情况反过来,你手上的银指环遭抢,你会不会拚死去抢回来?」
会。这个答案毋庸置疑,但秦关在这个教训她的重要时刻,不想说出会降低义正词严的资格,他选择直接跳过不作答。
「……比起金刚钻,妳是最珍贵的,戒身上的名字可以重刻,妳若发生什么事、刻在我心上的遗憾又该如何弥补?」秦关面容严肃,以衣襬为她止血,幸好刀痕非常浅,没有伤到经脉。她是他最珍宝的宝石,她的迟钝胜过金刚钻的坚硬,他费时多年细细雕琢,她未能开窍,仍藏在石间,默默敛着美丽如钻的爱情。善于琢磨宝玉原矿的匠师几乎要以为自己永远也凿不穿她的硬壳,得不到她的爱情,殊不知,他只顾着由正面着手,忽略了她早在背面已经为他显露珍贵的原矿,那是她爱情的真实面目,单纯、粗率,未经雕琢,如石一般。
一刀,切出她娇羞迷人的女孩风情,在他轻挽她柔黄的时候。
一刀,切出她双颊粉嫩的女人韵味,在他亲吻她唇瓣的时候。
一刀,琢着她笑靥甜似蜜糖的幸福容颜。
一刀,琢着她眸里越发晶亮的璀璨,琢着她眉宇问的快乐雀跃,琢着她时而流露出来的羞涩……
她终于为他绽放耀眼炫目的虹彩光芒,由他独自收藏。他无法想象,方才他只要晚一步赶到,她从马侧摔下,头颅先着地,抑或强壮马蹄后踢,她脆弱的脑袋与胸口就会像砸块豆腐一样支离破碎。
「……关哥。」
「嗯?」
「我本来以为,这辈子应该都没有机会听见你说情话了耶。」她曾经认为「我对妳,没有存在过单纯的朋友之情,我想拥抱妳,我想亲吻妳,我想爱妳,那是『哥儿们』没有的**。」这已经是他人生最后一句肉麻情话,她还打算用一辈子来回味它,没想到今天又听见一句,她好惊讶,也好开心哦。秦关实在不是一个嘴甜的男人,他不会用甜言蜜语拐得她心花怒放,偶尔又会猛然给她一击,害她为他吵嗦酥麻。
「那不是情话,是实话。」秦关睨她。
「哼哼哼……」严尽欢下轿,冷笑加冷哼,冷觎跪坐在大街中央挡路的一对情人,「比起金刚钻,朱子夜算什么?夏侯,金指环都没事吧?」
秦关视为宝石的朱子夜,对严尽欢而言,连钻石屑都不及。
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成稀宝,只有情人才会觉得对方值钱。
「半件不差。」夏侯武威将一小袋金指环递给她。
「……够了没呀,那对笨蛋情侣?」严尽欢纤手抆腰,看着两人光是套一只指环都能套得四目胶着、套得四周春花乱萌、套得没心思去留意他们挡住了多少人的去路。
「阿关在这里,朱朱也在这里,我记得美珍今日告假,那么,珠宝铺里现在谁顾?」夏侯武威比较实际,他看到了严尽欢忽略的重点。
珠宝铺,放空城,大门开开,欢迎贼人入内光临!
「我还以为秦关谈起感情会是最冷静的一只!屁哩!走!快走!快去珠宝铺!」严尽欢连轿都不坐,花容失色地扯着夏侯武威奔往严家珠宝铺,守护一屋子的金银珠宝钻!
「哥儿们」、「琢宝匠」、「珠宝匠」决小明
最早的书名,应该是叫「哥儿们」,它是系列中最早被我取好的一个,结果,没采用,因为和其它本格格不入(没办法,要以职业取名,前有鉴师后有伙计,突然来个哥儿们,太跳tone了),不过这三个字仍是完全贯穿整本书,像是串着烤鸡屁股的竹签(好吧,写这一行,纯粹是我有点饿了……),就是这本书的宗旨。
第二个想取的书名「琢宝匠」是可爱小雨点帮我想的,涵义很美,秦关是雕琢出朱子夜这块顽石的珠宝匠师,但,乍听之下,会一头雾水,我想摆在书局时,应该也会有不少人对这三个字一脸茫然吧。所以虽然从开稿时,「琢宝匠」一直是我的文件名称,但真正到了交稿时,善变双鱼座的我,又开始犯了龟毛病(没有药可以医呀,我想要变成「随便病」呀!)
然后,第三个书名跳出来了,「珠宝匠」,好,大家先不要笑,乖。老实说,我自己最开始就否决掉这个名字,因为……搞什么呀?古装稿来个时装书名?干脆叫「珠宝设计师」不是更浅显易懂?但是―一切果然都是注定好的巧合。
在决定秦关的职业之前,朱子夜的名字已经取好了,人物设定时,也没有多做联想,但打完这两只伪哥儿们的漫长故事之后,却发现「珠宝匠」的「珠」,是代表着朱朱,宝匠则是秦关在严家当铺副业的工作,两者拼凑起来竟然产生了隐藏意义,听起来不怎么顺耳的书名,在那一瞬间,让我萌了!就是它呀!
我要的就是它呀!
于是,书封上,就挂了这三个字(笑)
不过听袁姊说,之前马大爷先上的广告是用了「琢宝匠」这个书名,嗯……
我果然是一个不能先上广告的家伙,因为我有很多强迫症(跪),随时都会改东改西的(药!给我吃药!),才会产生了这个美丽的错误。也许会有读友觉得「琢宝匠」比「珠宝匠」好听,那么,广告页就变成了一种纪念啰。
反正一切都是巧合的天意,无论是书名和主角名。
取秦关的名字时,正好读完一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真的非常〉绍〈的非常哦)好看的书,直接拿书名来取他的名字,哈哈哈,也正好……他就是那么的深陷情关,卡着动弹不得(还好我没卡章,呜呜呜,我好怕我也被卡住,毕竟太内敛的角色,在某些程度上,比外放的角色更难写),幸好有朱子夜这个活泼的家伙,让这本书不会一整个进入沉闷的内心戏世界。我自己写她写得很顺畅,但听说有人刚读完《玉鉴师》时,不太喜欢她这号人物(因为她是死缠着公孙谦不放的女配角吗?),实际上朱子夜就是个傻大姊,有点驽钝,不是慧黠型的聪明女主角,她对于「爱情」看得并不清楚。大家或许也曾经像她,遇上一个人,心里不确定是否存在着「爱」,是爱?还是喜欢?或是不讨厌罢了;或许,遇上一个人,以为那是爱,在被伤害、背叛、欺骗之后才发觉,那样的爱灰飞烟灭得太快速,到后来连半点甜蜜都记不住;更或许,爱上一个人,以为自己很爱很爱,却在每天相处中察觉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爱」对方?
朱子夜便是在这类问题上头非常非常的迟钝,于是,她曾经爱上公孙谦,但这份爱情,是包含在另一份爱情之中,她对于公孙谦的爱,是依赖、是逃避,也是一种取代。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谈的恋爱也有类似的心境,至于它到底算不算真爱,那就见仁见智了。
我在下笔时很想拿捏出这样的感情交错,这倒也不是太复杂的想法(写法),也许是因为她很单纯,没有让我很伤脑筋,有时写到她的戏份时,我还会同情起这个傻大姊,很想直接跳到第十章给她幸福快乐算了,还好,傻人有傻福,在最后,Happyending了。
朱子夜真的就像是一颗原石,秦关雕琢她,我也在雕琢她,写完她与秦关的故事,希望她能变成散发光芒的小小钻石。附加一提,我没有在提倡「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经典广告名言,不鼓吹大家去买钻石(也不要看完书之后就去买钻石呀,大家)。曾经有位女性友人告诉我,女人,一辈子一定要有一颗钻石,当时我看完她秀给我看的闪亮亮钻戒时,我只说了一句:「妳把一台高档Zotebook戴在手指头上耶!」。我的计价方式。(笑),就像有人秀给我看一支一万多的手机时,我也是惊呼:「妳用PS3在讲电话?!」当然,这只是纯属个人想法,我也遇过朋友看见我满满N柜的书时,严肃地跟我说:「妳那些书,已经够买好几个名牌包了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爱收藏的东西,千万不要用自己的眼光去指责别人哦(笑,只要不偷不抢不骗,努力靠自己双手赚来,爱收藏什么都是自由啦)
虽然我爱亮晶晶水钻类的饰品,买项链买手炼,只要有水钻闪呀闪,我百分之百都会心动,但,仅止于便宜水钻,高档钻石对我而言,代表着太多我想要买的东西,XBOX啦PS3啦版画啦公仔啦……(物欲太强烈,有没有药吃呀〉口〈)
接下来,我要来羞辱我自己了。(默默拿起纸袋,朝头上套)
是的,Bugs……(还要加S,呜,心痛)
朱子夜和严尽欢这对表姊妹,相差三岁,我一直是这样设定的。但是……为什么明明已经设定好了,我还是会打错呀呀呀呀呀呀呀〉口〈(大哭)。我在《玉鉴师》时,将某一句话打错了(让我剁手!不要阻止我剁手!咦?真的没有人要阻止我吗……):严尽欢与朱子夜两人相较,年长数月的朱子夜反而被亲戚视为长不大的小孩―是年长数年啦!(丢石头)因为看起来不像是错字,所以它静静地被忽略掉,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在某一本里,我错把「骑虎难下」key成了「骑马难下」一样的无语。这句成语我当然熟,没有将它还给国文老师,可是骑虎为什么会打成骑马,已经不可考了……
但,它清清楚楚在书里,提醒我,我用错了成语(蹲墙角画圈圈),好嘛,脚短的人,骑马很难下的,至少,对我而言啦(歪理)
老实说,骑马难下算什么?我还犯过更可怕的数字Bugs,它带来的陰影严重到我寄稿子给编辑时都会含蓄地说:「要是遇到数字,请用计算器帮我重新验算一下……」数字,是我的死袕(亏我还是商科毕业,我没走上会计这一行,真是全天下的公司之幸呀……我常常异想天开地回忆起学生时代的数学成绩,如果它代表着我的体重,我就有资格成为大家口中的纸片人了……偏偏我的体重一直和数学成绩相反,一个高一个低,(叹ing),还好,有超细心的编辑在罩我,不然真要说Bugs,我应该可以再写一万字以上吧(被打)
羞耻的事,先写到这里就好,我以后会更小心的,希望把零bug当成我的人生新目标。(谁?是谁马上就说「不可能」的”真是……太了解我了……)
几天前,在写稿子的过程中,习惯打开电视在「听」,正好停在某台的谈话性节目,又那么正好主持人与来宾们谈到了「罗曼史」,因为与自己息息相关,便仔细听了一下,结果忍不住又好气又好笑。在场应该没有真正的罗曼史作者吧(开口就是「我有一个朋友」是罗曼史小说作者;我有一个同学的妹妹是……),所以,他们讲了一些和现实情况非常不符合的论点,姑且先不提他们对于罗曼史小说的评价是好是坏,是否觉得写小说简单容易,是否觉得小说没什么内容(当然,也是有来宾夸奖了罗曼史带给少女少妇美丽的幻想世界,谢谢您〉织〈),其中有一位来宾说,看他「朋友」写一本小说,只要两天。
两天。
两天……我连楔子都打不完。(应该这么说吧,两天,就算是给我一本小说,叫我单纯只是重新打字,我都打不完Orz)
嗯,是天分的不同吗?我必须要花两天的三十倍甚至是以上的时间才能写完一本书,他们口中说的超轻松工作,必须用掉我一天中绝大多数的精神和脑力?(我承认,我不是一个有天分的人,很多时候我学习的进度是很缓慢,当然,我的情况不能代表所有人,天才,是真的存在的。)
我是曾听说有作者十几天就能写一本书(神!),这是每个人本领不同,写得又快又好的作者不是没有,但绝对不像那节目中说得一样,好似罗曼史之所以没有阅读价值,就在于它的产生是随便的,是简单的,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很不负责任,伤害了每一个认真在对待自己作品的作者。(而且我觉得「两天」这个说法,有考证的必要,因为这真的是很离谱的数字,如果是名嘴在节目上传递知识给每个观众,应该要对自己的说法负责吧?要是真的有两天就写一本的作者,那就太让人敬佩了,出版社一定很爱这种速度的作者吧,每次都苦苦追著作者交稿的编辑会巴不得手下多出几个乖宝宝哩,我也不用每次等我心爱的作者大人出书都要等好久好久……)
我想,每个领域都有各自在努力的人,也许有些行业是自己不熟悉的,或是没接触过的,或是先入为主认为它是不好的,不轻易批评,便是一种基本尊重了.
祝福每一个正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努力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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