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酸甜可口的葡萄、汁水丰沛的西瓜……花花绿绿摆上满满一盘子,就当是零嘴儿了。
还有白汤鸡肉丸子,一粒粒雪白的胖丸子安静地卧在清澈的高汤里,一旦舀起来一口下去,乍一品尝也许平淡无奇,但是细细品味,松软的鸡肉、嫩滑的香蕈就会在味蕾上跳起一曲慢节奏的朴素舞蹈,令人久久回味。
待到吃饱喝足了,母子三人皆懒洋洋地挪到窗边的榻上。隐芳院除了西南角上开出一块地来种些瓜果蔬菜,其余各处都种满了高耸入云的树木,一到夏天,层层叠叠的树冠将隐芳院遮的严严实实,好不凉爽。是以隐芳院用冰最少。
若非如此,沅筠也不敢让俩孩子在日头底下玩一上午啊。
小窗上薄薄的糊了一层银红的霞影纱,挡得住蚊虫,挡不住清风。福宜刚吃饱了还有点困,不一会儿就精神起来,闹着要出去玩。元寿则淡定地看着妹妹闹,没有一点表示。
沅筠觉得福宜大概随四爷,据说四爷小时候也挺,呃,活泼好动的。
不过老是坐学步车对小孩儿发育不好,沅筠便叫她身边的小太监王以诚去前院把百福抱来。
百福认旧主,一进了门就亲亲热热地跑到榻边上,尾巴摇的跟风火轮似的。天儿热,它也热,粉色的舌头伸出来不住的“哈哈”喘气,沅筠看它那一身毛都觉得怪热的。
沅筠自打怀了身子就把百福抱到前院养去了,等她生了孩子,又想起上辈子新闻里说家养狗狗咬伤了孩子,以防万一便偶尔抱回来几回,等晚上再抱回去的。即便如此,百福见了她依旧亲热得很,沅筠不免生出些愧意来。不过到底是做了母亲的女人,哪能容得自己的孩子受到哪怕是一点伤害呢?
元寿和福宜打小就在隐芳院里没出过门,头一回见到这般庞然大物,居然不害怕,反而眼巴巴盯着那顺滑的狗毛,试图伸手摸上两下。
沅筠失笑,牵着两只小手分别在百福背上摸了摸,百福便用湿漉漉的鼻子在小胖手上嗅了嗅,欢快地舔了他们一手口水。
“狗狗,舔我了!”福宜高高举起小手向沅筠炫耀,还没等她回应,就咯咯笑着扑过去一把搂住了百福。
沅筠吓了一大跳,却见百福黝黑的眸子温和地看了她一会儿,乖顺地“呜呜”了一声,慢慢趴下给小姑娘当玩具。
“好乖。”沅筠蹲下摸摸百福的脑袋,道:“元寿不来跟百福玩吗?”
不料元寿摇了摇头:“元寿,不想玩儿。”想了想又道:“百福,一个,不够分。”
还懂得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孩子真是……沅筠失笑,道:“等你阿玛回来再跟他要一条小狗,不就够分了吗?”
元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很快在妹妹的呼唤声中跟过去滚成一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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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诚也算是隐芳院的老人了。
但凡皇子后院这些品级比较高的女子,都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嬷嬷、一个聪慧忠心的心腹宫女以及一个大太监,方能在后院争斗中立于不败之地。
而王以诚自打进了隐芳院的第一天起,就牟足了劲儿,意欲成为侧福晋身边的红人儿。在他看来,这位侧福晋主子有身份有容貌,性子又讨喜,不得宠简直是天理难容。对于王以诚这种无牵无挂孤身一人的太监来说,真真是将自身荣辱系于主子一身了。
待到侧福晋产下龙凤胎,王以诚更是看到了希望。
沅筠也确实考虑将王以诚收为心腹。如今她入府将近两年,差不多站稳了脚跟,更是有了孩子傍身,若不好好规整人手,难免不会再次发生张格格的事情。那一回不过是福晋想给自己添个助力,若下一回是别人要对沅筠甚至孩子们下手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是不错,可沅筠更愿意把先机掌握在自己手中。
不过王以诚这个人还需要观察。
沅筠抚摸着百福颈后的软毛这么想着。两个孩子已经玩累了,乳母丫鬟们仔细地给他们洗漱更衣,便并排躺在沅筠那张不小的千工拔步床上睡着了。百福懒洋洋地趴在沅筠怀里,半阖着眼睛,一副惬意的样子。
想完了人事,就得琢磨一下狗事。
百福暂时不能住在屋里,沅筠前世看过一个新闻,说是狗狗咬掉了家里小男孩的丁丁……夏天热,俩小的还穿着开裆裤呢,沅筠可没胆子验证那条新闻是不是真的。就算小孩子身边有人看着,可万一有个疏忽呢?沅筠赌不起。她想起上辈子连想都没想过的别墅……狗屋,起身穿了绣鞋,抱着百福一手挑开珠帘,嘟哝道:“百福,你住的比人可好多啦。”
沅筠想的那种狗屋,就是尖顶的双层小别墅,方格子窗户,雕花大门,旁边儿伸出来一块阳台,屋顶上还能种花,放在现代就是典型的人不如狗系列。她大学的时候选修过素描,虽然用毛笔跟用铅笔笔触完全不同,但是好歹具体的尺寸结构标得很明白。
沅筠画完一幅西式小别墅,自觉非常满意,便唤来王以诚叫他拿去工匠处做出来——不使唤他干活,怎么收为心腹?
隐芳院那边自得其乐,菊院两人却是各自心怀鬼胎了。李氏琢磨着给乌雅氏下个绊子,乌雅氏也琢磨着养好身体等四爷回府再邀宠。反观随驾的四爷,却是没空想许多有的没的:他貌似发现了一种不得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