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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带着女儿洗手回来。
桌子上都是女儿爱吃的菜,龙井虾仁、翡翠蒸蛋、鱼皮馄钝、阳春面、清蒸狮子头,都是南方的家常菜。女儿刚来到东北,还不习惯浓油赤酱的东北菜。
童烈一个粗莽汉子怎么会想到孩子的口味喜好,一定是唐惠歆特意嘱托厨房准备。看着满桌熟悉的菜,心中充满温馨。
我习惯坚强和冷漠,除了女儿从没有人关心我,看着女儿吃的大快朵颐,心中充满感激。
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女孩看着桌上的菜却好像不喜欢,嘟囔着,道:“怎么没有我喜欢的锅包肉?”
锅包肉是东北名菜,色泽金黄,入口酥脆,酸甜适口。东北人宴请宾朋,是每桌必点的菜。
据说,清朝道光年间,哈尔滨道台府招待俄罗斯客人,由于俄罗斯人喜好酸甜口味,道台杜学瀛就命令官厨,旗人郑兴文变换菜肴口味。郑兴文就把原来咸鲜口味的“焦烧肉条”改成了酸甜口味的菜肴——锅包肉。
锅包肉是东北人最喜欢吃的菜品之一。
“有的吃你就吃,哪来那么多废话,要饭你还嫌馊,爱吃不吃“
女孩道:”你怎么总是针对我,如果不是因为你,我能无家可归,在这里受你的气吗?“
说着,女孩就要委屈的落泪。
张三笑着,道:“这你们俩也能吵起来。我告诉厨房再做一道菜就可以了。”
“冤成父子,债转夫妻,你们俩可能真的有点缘分。”
女孩破涕为笑,啐道:“谁和他是夫妻,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拉郎配,撞天婚,也没有这样的吧。“
张三喝了一口酒,悠悠地道:“他有个很庸俗的名字,陈三,电视剧里妓院大茶壶都用这个名字。”
我看着张三,笑道:“你的名字高雅,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张三未曾偷。高雅的很,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出色的手艺人。”
女孩盯着我,道:“陈三是你的真名?”
我沉默。
女孩盯了我一会,见我不回答,低声道:“我的名字是白雪,爷爷说我是下雪天出生的,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
名子很好听,也贴切,白如冰雪,剔透玲珑。
女儿放下筷子,大声道:“怎么没人问我叫什么名字?我的名字叫陈可可。”
“陈三的陈,陈可可的可,你们记住了吗?“
白雪摸着女儿的头,做了个鬼脸,道:”是,记住了,公主大人。“
女儿又低头吃虾仁,她还小,筷子用不熟练,用羹匙向嘴里送,汤汁弄脏了前胸衣襟。
白雪抽出餐巾替女儿揩干。
张三道:“下午那三个人不简单,他们不是单纯的劫匪,他们到那里也不是抢劫。”
“他们应该是去找人。”
张三看着我,继续道:“他们找什么人你应该很清楚,那里除了你,没有什么人值得他们这么去找。”
他说的没错,我也看出那三个人不像是劫匪。钱包和手表是我送过去的,他们也没有打我钱包和手表的主意。他们更在意的好像我是什么人。
“我们暂时住在这里,大哥会尽快查出究竟是什么人在找你的麻烦。
“可是,这样女儿会耽误上课,我不想因为我的事情耽误她的学业。”
张三道:“孩子晚上几天学应该没有关系,如果她在学校出了什么意外,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虽说我可以陪你去报仇,可是,这样的仇还是不要报的好。”
白雪道:“可可的功课我可以每天为她补,我念过师范学校,毕业后虽然选择了跳舞,没有当老师,可是我可以教她功课,不会让她荒废学业。”
我只好点头答应,道:“谢谢。”
张三拿出一支手枪,枪口锯短,撞针也经过修改,便于藏在身上和快速发射,但是很难难控制。他退出弹仓数了一下,一共是十三发子弹,枪膛里还有一发,一共是十四发子弹。
他拿着枪递给我,道:“我想你一定会用,留着防身。我知道你不屑用枪,但是枪用好了,杀伤力不会比你的道术和功夫差。”
我接过手枪,放在身上。
庄园里的生活悠闲而单调,但是惬意。张三每天坐在围廊下,喝着啤酒,用一块白丝巾擦他的枪。他的身上藏着不止一把枪,每天摆在桌子上足有六七把,也不知道这么多枪他是怎么放在身上,外表一点也看不出来。
女儿和白雪每天玩的很开心,两个人既像是姐妹,又像是母女,睡觉都在一起。女儿似乎在她身上找到失去已久的对母爱的记忆,对她非常依赖。
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天,一切都很平静。我真希望这种平静可以一直这么继续下去,可这是不可能的。直觉告诉我,一定有某种危险在悄悄临近。
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
我坐在围廊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瓶啤酒正在欣赏张三擦枪。看他擦枪是一种享受,就像欣赏一个艺术家在精心保养自己的工具。
张三擦好所有的枪,他就像变戏法一样瞬间收回身上,我竟然没看出来枪是怎么藏在身上的。
“你一定是个光棍,没有老婆。”
张三道:“你怎么知道。”
“没有女人愿意和一个身上带着六七把枪的家伙上床,女人希望上床的时候男人身上只有一个地方硬,而不是全身都硬。”
“一个男人全身都硬,女人就跑掉了。”
“这就是你没有老婆的原因?”
我笑了一下,没有说话。这是我心中最深的痛,虽然埋藏的很深,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但是不经意间的触碰,还是会让我感觉到锥心的伤痛。
张三也感觉到我的痛苦,他的眼中竟然闪过一丝同情,似乎他也经历过这种毕生无法忘记的痛苦。
我叹了口气,喝光手里的啤酒,道:“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
张三道:“你是不是觉得日子太平静了,感觉心里不舒服?”
我点了一下头,道“这种平静让我讨厌。”
张三道:“平静的日子总是会有客人上门,希望这个客人不让人讨厌。”
庄园外有人叩门。铜质门铃摇动,声音清脆悦耳。
张三大声道:“门没上锁,请进来吧。”
“不请自来,请主人不要见怪。”
门外有个人,缓缓走进来,很轻,很慢,很悠闲。
这个人,很高,很瘦,很老,身上穿着一件奇特的惨白色长衫,手中扶着一根青竹杖。
他的脸色也苍白的像是身上穿的长衫一样,一双眼暗淡无光,眼白和眼珠混合在一起变成灰色,像两个没有底的窟窿。
这个老人竟然是个瞎子。
青竹点地,脚步轻盈,悠闲地向园中走来。
园中的梅花,映着雪,开的正艳。几只梅花鹿在梅树下徜徉。
这白衫老人沿着小路向梅树走去,鹿已经是人养熟了的,并不怕人,也不躲避。他的眼睛虽然看不到,却非常准确地走到梅树下,伸出手轻抚着鹿头,用鼻子轻嗅着空气中花的芬芳。
他似乎感受着我们感受不到的东西。
也许就是因为他眼睛看不到,所以他能感觉到的,我们明眼人却总是忽略,感受不到。
张三道:“这个人一定是个雅客,踏雪寻梅,与鹿为友,不是个惹人讨厌的人。”
“未必,你在看。”
张三转过头,不再开口,眼睛紧紧盯着白衫老人,脸色突然变得沉重。
花开的正艳。
开得正艳的梅花,就在这片刻的呼吸间萎缩枯萎,鲜艳的花瓣竟已赫然变成死黑色,随风片片飘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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