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车渐行渐远,好似轻抚了落彩依受伤的心灵。
良越陪同露夜音走进食堂,一眼就见一桌显眼而不陌生的男女正在招摇地吃食。此时,食堂里的人流少了许多,至少不必挤挤拥拥地排队打饭点菜。
不自觉地,良越和露夜音买好饭菜,便挑了邻近的饭桌坐下。
自然地,那一桌男女的对话也飘进了俩人的耳里。
雪曼丝乐滋滋道:“你真棒!我都不敢相信——你比良桔红强多了!”
“良桔红算什么!”亚娣扶了扶眼镜,难得一见地吹嘘,“就算她是班长又如何,弹琴好?大师之女?呵呵,校内‘新星形象代言’的代表却是我!……瞧她平日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面孔——啧啧,如今看来,真够解气!”
他这句话得罪了很多人:首当其冲的是良桔红的粉丝团,再来是良越。不少粉丝团们露出不屑的神情,基于理智,没去找碴儿。尽管亚娣不是有心针对,良越却自认那天他的表现并不比他逊色,并且他还说了自家姐姐的坏话——良越瞄了瞄坐得老远的良桔红,但见良桔红一边咬筷子,一边不善地盯着无知自大的亚娣。
“就是,就是!”雪曼丝忙不迭地附和,转头询问暗舞,“你说是也不是?”暗舞一直扒饭,问到她时,她刚吃完。她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快速地“嗯”声。
“本周五我会去报道,他们那里历来会出个主题,让我们用音乐的形式展现出来,下周或下下周备战……唔,你放心吧!有充沛的时间够我练习,期中考试算个球,考不好也没事,高考才最重要!看我拿个冠军奖杯回来给你——呃,拿不到也没无妨,那么多选手,我也就凑个人数,重在参与嘛……”
亚娣继续侃侃而谈,良越却越听越恼火,还未等他发怒,有人最先站了起来——“咚吱!”饭椅发出难听的聒噪声,暗舞忽然起身,朗声道:“中午我想出校买点东西,你要来吗?”
她问的是雪曼丝。
雪曼丝看了看亚娣,摇头道:“下次吧。”
暗舞听罢,拿好皮包,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离开。
“她在生气?……”露夜音望着暗舞的身影,脱口而出。
“啊?”良越呆了呆,直觉露夜音错了——他虽不待见暗舞和雪曼丝,却知俩女是同班,交情又极好……暗舞怎么可能无端地生雪曼丝的气呢?
事实上,暗舞确实生气——在生闷气。
暗舞自身的才华或许比得上雪曼丝,可惜出身却不如雪曼丝——她生于破碎的家庭:爸爸是小偷,每隔几年,总被警察抓了关大牢,这三年内都不可能出狱,好在暗舞三年的学费、生活费已经交了;妈妈是舞女,虽已逝世,舞女之女的名声却落在了她的头上。她自小便知家境不好,因而她早熟,肯刻苦,更有上进心:即使她在音乐比赛上输过同一对手无数次,也从不服输。
她想着她还年轻,输个百来次也不可怕,只要她不放弃,持之以恒,总有雨过天晴的一天——He?who?laughs?last,laughs?best.(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那是她最喜欢的座右铭,她坚信:坚持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终的胜利者。
她已经高三,如果再念大学,还需一笔资金,即便不念大学,她也要生活费——成为“新星形象代言”带来的优势与好处,相信喜欢音乐的人,谁也没法拒绝。
学校虽没大张旗鼓地捣鼓什么新星形象代言,底下的师生们却心知肚明——她暗舞是比不上良桔红、折飞等那一批优秀天才,却也不是亚娣这眼镜男可以踩的。
可笑,现下,亚娣就踩下了她,打破她的信念。
更让她没法出气的是,亚娣是雪曼丝的男朋友。
果然,有个厚实的靠山要比刻苦努力轻松得多。
山下的深秋并不算冷,凉风徐徐地吹来,反倒令人凉快舒服,尤其对于那些行走了十多分钟的人。学校坐落比较偏僻,距离市中心有些距离,若是徒步,大概得走半个多小时,换作娇生惯养的女孩,也许都不乐意步行,而她却无所谓。
周围的行人少得很,车子也不见几辆。暗舞拎着皮包缓缓行走,惬惬意意——出校买点东西只是借口,实则她想散心,不想见到亚娣炫耀的嘴脸。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慢悠悠地驶来,刻意在她附近停下。
车里探出一张脸来。
那张脸约有三十多岁,肥头大耳。
“哟,这不是……”大腹便便的男人笑眯眯地打量暗舞的脸蛋,像是遇到了什么熟人,浑身洋溢快乐的气息,“好久不见——走,我带你去兜风?”
——走在大路上,有个陌生人忽然邀请你坐车,你会是什么选择?
暗舞百分百地确定她不认识那人,微微地冷笑:她虽是舞女的女儿,但却从未轻贱过自己。至于半路遇见的这类好事,她向来敬而远之。
但是,如今,她忽想任性一次——凭什么都说陌生人搭讪会是骗子呢?她全身上下有哪些值钱的?因此,她二话不说地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