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这个世界没有周杰伦之后,周松就开始沾自己这个本家大神的光了。
其实前世的世界中有太多太多耀眼的明星了,但周松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深度的人,一般的流行明星他还真的看不上,就算是流行,也必须要有一点水平不是?
但是在前世,歌一旦深邃就容易流失普通听众。
这也是摇滚蓝调等等这些音乐一直只能在小众中生存的原因。
太深。
不过周杰伦的歌,还是有水平的,不光光是曲风悠扬朗朗上口,而且唱法独特再加上方文山大神的词,在保持一定水准的情况下几乎每一首都红遍了大江南北。
用周董打响流行音乐第一炮,再合适不过了。
听到周松说自己会写词,林清歌表示深深的怀疑。
虽然她一直没有瞧不起自己的男人,但是要说他在音乐上有造诣,那林清歌可真的不相信。
“青花瓷?”
林清歌嘟了嘟嘴:“这是什么?”
“歌名啊。”周松笑了笑。
“歌名?这名字倒是有点味道,可是起名谁不会,你得写词啊,还得点题,跟你这名有所呼应才行。”
好听的名字一大把,她林清歌自己也能来,可是写歌不是起名啊。
周松关上电视走回自己的房间取出了纸笔,眼神看了一眼桌子,冲着林清歌撇撇嘴。
林清歌咬着牙:“你最好真的能写出一首词来,要不然以后的碗都是你刷!”
说完,将桌子腾了出来。
周松嘻嘻一笑将纸笔放好等着林清歌洗好碗回来。
少顷,林清歌坐回了沙发上。
周松看了林清歌一眼,突然伸出手。
“你干嘛?”林清歌愣了下,周松的手已经摸到了她的脸。
触感Q弹。
“洗洁精泡泡。”
周松深情的说。
“......”
“好了,写词!”
说完,周松趴在桌子上刷刷刷的写了起来,全篇没有一点的停顿,就好像所有的词汇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样,没有思索,没有犹豫,只是短短的几分钟,一首词就跃然纸上。
林清歌看着周松的背影,这家伙认真的样子还真是少见,不过虽然认真的男人确实很帅,可是帅归帅,帅哥一般都没什么才......
“老婆大人,青花瓷奉上。”
周松双手举着歌词作揖。
林清歌翘着二郎腿,那雪白的大长腿就好像闪光灯一样让周松无法直视。
“天啊,这样的女人睡在隔壁,真是马勒戈壁啊!”
无视周松色眯眯的眼睛,林清歌接过这张纸仔细的阅读了起来。
滴答,滴答......
时钟一分一秒的过去,林清歌的表情也渐渐变化了起来。
一首歌词一分钟就能看完,但是林清歌却用了十分钟才回过神来。
没办法,这词......
太绝了!
她朱唇轻轻呢喃:“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你眼带笑意。”
“......”
不知不觉,林清歌轻声吟诵了整篇歌词。
她瞄了周松一眼,后者此刻正眯着眼等待着自己说话,那表情已经非常的得意了,就好像在等着自己使劲夸他一样。
可是,真的写的很好啊!
林清歌不想夸,毕竟自己高冷的形象在未婚夫面前还是要维护一下的,可是,良心不允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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