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履行着诺言,每逢星期天,就要独自步行十几里大河堤回姥姥家。从那时起,他就帮奶奶挑水,扁担和水桶都是女孩家的,女孩看着他一次比一次稳健的步伐,也总是笑。她说要和他一起抬,可他说什么也不干,“这是男子汉的活儿,女孩子不要管!”男孩子的身体越来越强壮起来,黝黑的皮肤散发着一种特殊的香气,是一种男子汉的味道了。
那年他十岁,她九岁。
吃过晚饭,两个人便铺开炕桌,趴在上面做起功课来。小男孩早已读了一遍小学课本,做起作业来也不费劲,但也写的并不潦草。他写字很认真,总是一笔一划的,小小的中指上已磨起了一个小疙瘩,他的作业本总能成为班上的范本被老师表扬,然后全班传看。女孩子很聪颖,手也很巧,写起字来不像他那么认真,她写的很快,很轻松,小巧的笔迹有一种不同凡响的超越,也许是爹整天扳着她的手练写字的缘故吧!她有点不甘示弱,男孩思路快,写的慢,而她思路不如他快,但写的快。两人从来都是几乎同时完成作业,扔下笔举着手,“我先完成……我先完成……”而男孩子总是让着她,“就算你先,我后……”,“噢!”小姑娘几乎蹦起来了。闹了一会儿,夜就深了,奶奶在那边叫他回去睡觉了。他收拾书包的功夫,小姑娘就与他约好了明天一起到运河大堤上玩……两人难舍难分地分了手,那么不情愿呢。
小男孩觉得每星期最快乐的事就是回姥姥家。
小女孩也在天天盼着星期天。
小学毕业的时候,他们一同考上了公社联中,他考第一,她第二,只差2分。她开始住校,而他离家更近了。分班的时候,他分在一班,她分在二班,教室是紧挨着的,小冬的爸爸当了二班的班主任。他们都是那样的拔尖,让人羡慕的很。不过他们似乎发觉已经长大了,再没有小时候那样的无所顾忌了。但他还是把她当妹妹看待,她也一直以为自己有一位好哥哥。开学那天,女孩没有让父母送,说是小冬来接她,替她拿些被褥,男孩来了,像个男子汉一样背起高高的一大包东西就走,而且脚步是那样的快,女孩几乎是一路小跑的跟在后面,走上大堤,他们并肩走了。已是八月底,太阳仍是那样的毒,走在有树荫的地方,也觉得出热。他们边走边说边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