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法是以参众两院为总统的选举机关,而新的约法采取一院制,参众两院已不存在。
这个选举法规定大总统、副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国.务.总.理代行总统职权,而新约法对官制有所修改,国.务,院和总.理都不存在了。
修正《总统选举法》,正合袁世凯的意图,他把古博士这个说帖提交参政院,授意参政院修改总统选举法。
税务处督办、参政梁士怡秉承袁的旨意,在参政院提出修改大总统选举法的提案。一九一四年八月十八日,参政院建议大总统将该提案提交约法会议,由约法会议起草议决总统选举法修正案。
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约法会议召开关于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第一次会议。
会议认为:修正大总统选举法,“宜注重共和之精神,而不可概袭共和之形式,宜参稽本国之遗制,而不宜涂附外国之繁文”。
约法会议虽然是袁世凯的立法御用工具,但人总是有思想的,事情的进展并不能让袁世凯事事满意。
袁世凯没有参加会议,但通过他的亲信,也就是他的传声筒和代理人时刻控制着会议。经过多次举行会议,直到到十二月二十八日。约法会议终于把大总统选举法,修正成袁完全满意的、为袁独裁统治服务的法案。
修正后的《大总统选举法》,袁世凯于二十九日公布施行,同时废止一九一三年十月由国会制定的《总统选举法》。
根据这个新选举法,总统任期改为十年,连任不受限制。总统改选之期,如果参政院认为“政治上有必要”,可议决总统连任而不必进行选举。
总统继任人由现任总统推荐三人,预书于“嘉禾金简,钤盖国玺,藏之金匮石屋”。备有钥匙三把,由总统、参政院长、国务卿各执其一。平时不许开启,须在选举前取出来交与选举会。
总统资格以年满四十岁并在国内居住满二十年者为限。现任总统可继续当选。总统选举会由参政院参政、文法院议员各选五十人组织之。副总统亦由现任总统推荐三人,其当选资格与总统同。
根据这个选举法,不仅袁可以成为终身总统,而且可以造成袁家的世袭总统。
这时候袁已年过五十,总统任期规定为十年,任期届满后,如果他还健在,通过选举形式或是通过参政院的表决形式,就可以达到连任的目的。
如果没活下来,或者年老“倦勤”,则他已预留了继承人。据说他在嘉禾金简上预先填了袁克定、袁克文、袁克权的名字,选来选去都是他的下一代。
这样一来,中华民国已经差不多成为袁家王朝了。
这个选举法是古今中外独家创始的选举法,是仿照封建帝王康熙的立储法,把嗣君的名字预先写好,封匣内,藏在正大光明殿的匾额后。
把立法机构变成自己的御用工具,利用这个御用工具,随意的制订和修改法律,使法律完完全全符合自己需要。袁世凯找到了对“民主共和”,对“法制国家”的应对之策。
整日里耳听着左右的马屁精,拼命叫嚷他是“安定”中国的唯一人物,“今日之天下舍袁世凯其谁”?这时候的袁世凯真是志得意满,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但是,袁世凯也有特别闹心之事。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在河南和湖北交界的地方,有一支反袁世凯的武装力量,闹腾的越来越凶。
这就是民国初年,昙花一现,哄动中外的白朗军!它的出现像传说、像演义、也像神话。
白朗军的首领是白朗。白朗是何许人呢?
有记载,白朗(1873年—1914年8月),字明心,河南宝丰大刘庄人。出生于河南省宝丰县县城西大刘村一农民家庭。喜救助贫苦人家。幼时读书年余,稍长,在家务农。他家门户单弱,经常受本村地主的欺侮。
关于白朗起义,有说,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白朗被本村地主王岐诬陷入狱,卖地百亩贿官始获释。后自带马匹去禹县某部马队,旋因受讹诈而归,至梁洼,所带马匹被乡队抢走。朗多次无辜受害,愤怒异常。时县境连年大旱,饥民四起,众多求助于朗并劝其出来“闹闹”。朗游移未定,恰逢县衙将其城内姐家所雇泥水匠以匪名抓走,并抢了他在姐家存放的财物,遂愤而起事,时为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
也有说,白朗清末曾在第六镇统制吴禄贞手下充当参谋,吴被袁暗杀后,他就和中州大侠王天纵一同在嵩山落草,自称为中原扶汉军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