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保听明白这些后,也不仅心中暗自撇嘴。
感情是高士廉这位益州二号人物,居然是来化缘的,还真是有点跌份。
但他却又觉得,向胡商要钱,也没什么不妥的。
毕竟大唐的商业税非常的低,唐初的时候,征收的商税是三十税一。如此低的税率,相对于胡商们牟取的巨额利润而言,和没有一样。
所以高士廉向这些胡商“募捐”一些铜钱,用以在益州修建水渠,宫保觉得一点也不过分。
只是让宫保没有想到,这些富得流油的胡商,虽然点头答应了愿意出钱,却又拐弯抹角,向高士廉提出了条件……
原本在宫保想来,高士廉这位益州大都督府长史都开了口,胡商们应该痛痛快快的掏钱才是。
毕竟大唐可不是后世,作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度,有着足够的底气。
让这些胡商,为了大唐的“现代化”建设,捐一点钱,那也是应该的。
对于胡人,大唐还是比较宽容的,甚至享有一定的“特权”。
当然,这个特权并非我大清给洋人的那种特权。
《唐律疏议.名例律》中有明文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意思就是在大唐定居的胡人与胡人之间发生罪行,可以按照胡人的法律裁判;胡人与其他种族的胡人,或者与唐人之间发生了罪行,那就同样按照大唐的律法裁判。
这便是胡人在大唐享受的唯一“特权”。
所以,大唐对于这些胡人,是以一种高高在上仰视的态度对待。
而在大唐,商贾皆是贱民,子女甚至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为官。
胡商虽然有钱,但其在大唐的地位,比大唐的商贾更低。
甚至宫保都觉得,以高士廉的身份地位,今日降贵纡尊,亲自来见这些胡商,就为募捐一些铜钱,都有些跌份。
之前若不是这些胡商抬出了高士廉这位大佬,就连刘班头这些县衙衙役,都对胡商们呼来喝去,可见其地位如何低下。
可宫保没有想到,这些胡商们虽然同意捐钱,但居然还敢提出条件,想要在成都县的成都市中,购置大量商铺,希望高士廉能够应允。
他们提出的这个条件,就让高士廉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快。
胡人是不允许在大唐境内拥有大量的田地与房产,这可是唐律之中规定的。
胡商借着捐钱的机会提出这样的条件,就显得有些不知进退。
“诸位,在成都市中大量购入商铺,此事断然不可!”高士廉没有丝毫犹豫,便出言拒绝了胡商们的请求。
高士廉出言拒绝,让一众胡商的脸色都不免有几分尴尬。
好在他们也知道自己身份,也不敢再继续劝说高士廉,更不敢拿捐钱一事来威胁高士廉。
胡商们连声告罪后,便揭过不在提及此事,只是一个劲劝酒。
但很显然,高士廉拒绝了胡商的请求,胡商们掏钱也就没那么痛快了。
最后几位胡商,一共捐出了十万贯铜钱,给益州大都督府,用以修建水渠。
十万贯,看似不少,王珪那老头给宫保开出娶自己孙女的条件,便是赚够十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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