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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本书的时候,就开始准备找工作的,一直到昨天才去面试,然后就通过了,一号上班。
实习期5500,还有一些餐补和交通补助,对于我来说不错了。
决心出去当社会人的原因有二。
第一,新书成绩不理想(我骚操作太多了。)
第二,卡上没有钱了。
一个人在大城市生活还是挺困难的,朋友喊我聚会我都很少去了,AA不起啊!
房租2000,我不习惯合租,最开始就租了个一室一厅。
又选了一个才装修的,看起来不错的房子,就是本书里描写的那样。
一句话,没钱还不肯委屈自己。
其实这几个月一直都是亏钱的,特别是因为蝙蝠,让我多耗费了好多钱啊。
再这样下去,我肯定要饿死了。
饿死是不可能的。
我是一个不喜欢借钱的人,没办法,爱好和现实之间,选择吃个饭吧!
如果能满足爱好又挣到钱,当然是最好的,只是目前看来不可能。
就这样,本书太监了。
“滴答滴答滴,太监木有小JJ。”
我帮你们唱了。
...........
最后,这个马甲我是不会用了,用新马甲继续混日子。
白天上班,晚上码字。
写一个不再是自嗨的小说。
我过去写的小说全是自嗨自乐的,包括这一本,有一个读者的评论我还记得。
“作者写小说纯粹是为了自嗨,不是为了服务读者,注定火不了,兼职可以,填饱肚子不行。”
还有一个读者是这样写的。
“明明前面写得很好,继续写下去就可以了,你偏偏要作死。”
我是一个合格的作者吗?
不是的。
这一点深感抱歉。
因为确实是这样,我的想法容易被读者左右,但是我又不是很在乎读者的感受。
虽然从来没有和读者吵架过,也认认真真的感谢每一个支持我的读者,但是我还是写的是一部服务于自己的小说。
我心中有这样的一个我喜欢的故事,我喜欢的角色,我就把他们写给你们看。
而不是读者喜欢什么样的故事,我就去写什么样的故事。
不知道怎么说,我确实喜欢夹带私货,想通过自己的小说传达出真善美。
这是我死脑筋了。
也是自卖自夸。
今天用新马甲发书了,江湖有缘再见,一日二目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