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大家等候已久的分肉时刻了。
这次倒是没有人再拥上前去哄抢了,都自觉排好了队伍,静静的等待着。
反正迟早都要分,有队长在,谁也少不了。
陆丰收自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可是出了名的公平公正。
杀猪的人不是别人,就是看守牛棚的三爷爷。
只见他举着被磨得锋利无比的杀猪刀,一刀捅进了猪脖子,干净利索的刺破了野猪的大血管,接着就呼哧呼哧的切起了肉。
“唉,可惜了!这老多的血了。”队长媳妇范丽春抚着心口满脸的不舍。
“可惜野猪血脏,不能吃!要不然还能多个菜。”
“对啊!可惜了!”
陆苗苗伸手揉了揉鼻子,对这股腥臭味实在不敢恭维。
这个年代到底有多缺食?这野猪血这么骚臭,怎么还会不舍了?
更何况,野猪可不比队里养的猪,那野猪血里可全是不知名的细菌,在这个医疗落后,医术又有限的年代,还是要多爱惜自己的身体才行!
没过多久,整头野猪就在大家伙们的热火朝天之下分割完成了,除去不能要的野猪血,以及大家伙不爱吃的骨头和猪蹄那些的,也就剩下不到三百斤的野猪肉了。
就算是按照人六劳四来分配,一人也分不到两斤的野猪肉。
像陆家这样的,劳动的工分少,这四成自然分配就少,也就是这六成的人口过得去,要不然还真没陆家啥子事情。
不过不管多还是少,那都是昨天想也不敢想的,这可是队里过年才有的福利,所以大家伙们都欢欢喜喜的提着肉回家了。
至于剩下的野兔野鸡,生产队里各留下一只走个过场,其他的都让陆苗苗带回了陆家,就当是奖励她的无私奉献了。
大多数的村民都是没有意见的,毕竟这次的野猪还是靠人家发现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们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至于那些满心满眼都嫉妒的村民,也没谁在乎就是了。
陆家人就这么提着猪肉和野兔野鸡,满脸骄傲自豪的离开了队伍。
这是多么荣耀的时刻,他们陆家居然也有今天?看看其他人热切的目光,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这心里别提多嘚瑟了。
……
这肉也分到手了,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炊烟。
陆家自然也不例外,这不正拾堆了足够的柴火,准备好好的做上一顿肉食开开荤。
他们高兴啊,除了高兴多出来的野鸡和野兔外,主要还是这豁然开朗的心理让他们个个都美滋滋的。
“奶,今天的饭我来做吧!我这心里高兴,没准这厨艺也有长进呢!”
陆苗苗想到自己的4点烹饪技能,准备试试看有啥子变化,是更美味了?还是更美味了?还是更美味了!
陈三顺本还想拒绝的,她现在可舍不得这能干的孙女受一点累,但一看她那跃跃欲试的小模样,又忍不住的点头答应下来。
她爱玩,就玩着吧!反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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