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军城墙上安静下来,他们从蒙古军的号角,呐喊,能感受到,骑在马上的这个男人的份量!
很多人仰着头,担忧地看着这个,今天才来的男人。他还是站在女墙上,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陈峰在思考。面对更强大的对手,他需要更完美的策略,就像射杀哈赤儿一样。除了技艺,勇气,和耐力,还有智慧。
元齐联军排山倒海的呼喊,哲别的名字响彻天空,每个联军军士都异常激动,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
宋军这边气势变弱,有个百户狠狠道:“这家伙叫什么名字?”身边无人回答他。
陈峰正在沉思,身边突然炸响一个大嗓门:“陈峰!陈峰!”陈峰吓一跳,差点脚一软一头栽下城墙。
却是黎叔在身边,一边挥手,一边扯起嗓门大喊!喊到第三声,石头和周普,周勇也明白过来,一起振臂高呼:“陈峰!陈峰!”喊叫的人越来越多,到后来,所有的宋军都振臂齐喝:“陈峰!陈峰!成风!成飞!乘风!。。。。”还好这名字,音准,容易识别,念错也一个音!
石百户一脸激动,妈的,要是能活着,这又是自己的功劳啊!举起手臂就跟着喊。
千户刘铭,也扬手高喊,就连平时一本正经的御史陆逊,也举手扯起嗓门喊,额下几缕胡子跟着一上一下的。
再次证明,澎湃的场面能感染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人!
还好,两军相距还远,基本能保证各喊各的,不像球场看球,两边球迷喊着喊着就干起来。
客栈旁边一个大广场,十几个妇人,正在烧水做饭。忽然听到震天的呐喊,一分辨,听出是:“乘风!乘风。。。。。。!”
一位读过一点书的妇人低语道:“乘风破浪?倒是个好兆头。”
一名脸上摸了烟灰,脏兮兮的小女孩。一把拉着旁边一位穿着臃肿,脸色灰黑的女人问道:“小姐,你听,在喊陈公子名字呢!”那女子侧耳倾听,也点点头:“好像是,怎么会喊他名字呢?也不知道,他那里怎么样了。对了,你怎么改口叫他陈公子?不是叫峰大哥的吗?”
小女孩瘪嘴刮刮脸道:“我看到你们做羞羞的事啦,所以要改叫公子了,真是羞死人啊。。”
“你这个死丫头!”那女子扬起巴掌就去追打那小女孩。。。。。。
哲别骑马走到哈赤儿尸体边,两边的呐喊声渐渐停下来。
哲别翻身下马,弯腰抱起哈赤儿,把他放在马背上。那匹马终于感觉到主人骑在自己身上,不再乱动,马儿似乎感觉到主人身体的疲软,静静地站在那里。
哲别翻出套马索,把哈赤儿捆稳当。牵着马往回走两步,扬手对着马屁股一巴掌。那马就驮着主人,一颠一颠小跑着回到军营。
这是对一个明星的尊重,他不应该就这样,一直躺在这尘埃之中,他值得有一个,自己的归宿。
哲别做完这一切,把自己的马牵开几步,然后取下步弓,取下箭壶,走到哈赤儿站过的地方,面对陈峰。
在草原和蒙古人斗箭,大家都在马上用骑弓,那是公平。
现在和陈峰对射,对方本来就在城墙上占上风优势,又是一石步弓,站立射箭又比马上射箭下盘更稳。自己再用,射力软一筹的骑弓,马上骑射,那就是吃亏吃到姥姥家了。
贸贸然地下马,感觉有点丢份儿。所以哲别先收尸,再取步弓,看起来就是自然而然。
哲别用的是,两石的布弓,同样的箭簇,他的箭,就会比陈峰的一石弓,冲击力量强!速度快!准确度高!这就算,拉低对方在城墙高度上的优势。
公平!
哲别左手提弓,右手抽箭,当他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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