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城的事情了了,沈雁归并没有立刻离开。
虽说入百花楼,绝大多数非自己所愿,周围百姓也能理解,可难保有些人吃饱了撑的,指指点点,理解的周期一过去,只怕家人也会埋怨姑娘们。
所以她要给这些姑娘,一些活路,让她们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否则这一场解救,便是另一种形式的逼人自尽。
沈雁归思来想去,决定在城中办个布庄,从养蚕缫丝、到织布染色、绣花成衣,再到售卖,前店后院。
这些其实她一句话交代下去就可以了,可她偏说不放心,借口多留了几日。
墨承影晓得,她是担心自己的身体,还不足以应付长时间的车马劳顿,可又怕直接说来,自己会逞强,所以才寻这样的理由。
倒也是好事,他瞧着卿卿脸色也比之前憔悴许多,多歇息几日,总是好的。
铺子挑好后,剩下的便是交给桑妞,她已经在沈雁归软磨硬泡下,答应留在军中。
不过她有个要求。
她要创立一支娘子军,这支营队中的官员任免、由她做主,朝中必须得承认。
沈雁归自然乐见,她写信让绿萼绕道此处,顺便带两个女工师傅来教大家。
一切准备好,已是五月下旬,二人启程往纪州去。
“好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你们在纪州若有需要,叫人送信来。”
桑妞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她握着马鞭,朝沈雁归抱拳,“后会有期。”
“丽州交给你了。”沈雁归与她碰了碰拳,“京城等你。”
城门口人来人往,不时有人驻足指点。
众人的注意力并不在沈雁归和桑妞,而是悬在城楼上的申屠无疾的尸体。
申屠无疾被墨承影捅了十多刀,早该死了,可他若就那样死了,也太便宜他了。
老天有眼,让他遇上沈雁归。
沈雁归拼尽一身医术,想方设法将他那一口气留下。
并且嘱咐城门候每日喂他两碗参汤。
这点能量不足以开口说话,但是皮肉上的苦,一点不落。
如此风吹日晒,足足吊了他十日,生生将他耗死,至今仍挂在上面。
墨承影心里有坎,不曾抬头看一眼。
沈雁归告别桑妞,从后过来,见他有些心事,伸手握着他的手,也不顾大庭广众,翻身坐到他身前。
墨承影脸上浮现一抹笑意,却道:“这是干什么?”
“我的追影这些日子跑得苦,叫它歇歇。”
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自己。
“追影……”墨承影环紧她的腰身,将脸贴到她发上,“你就不怕累坏我的逐雁?”
沈雁归微微仰起脸,顺势在他脸上亲一下,正想说这些天不必着急赶路,忽而听到齐声喊叫。
“摄政王万福!摄政王妃万福!”
丢人丢大了。
沈雁归吓得立刻坐直,“什么情况?”
她借着墨承影的身体遮挡,探头去瞧,从她们身旁到城门口,沿途的百姓全跪了下去。
他们一遍又一遍重复:
“谢摄政王!谢摄政王妃!”、“恭送摄政王!恭送摄政王妃!”
桑妞坐在马上,歪着脑袋朝她挥手,即便隔得远,沈雁归也能瞧见她脸上得意的笑。
沈雁归重新坐直,眼睛哪儿也不敢看,小声道:“这个不讲道义的桑妞!说了将我的身份保密,她竟然!”
“我倒觉得这是好事。”
“好什么呀?”
沈雁归一脸羞赧,早知道方才就不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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