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的道。
中年男子本来是想说他是来找金无钱看病的,可一听慕辞不怎么中听的语气,心里顿时紧张的七上八下。
他在来时刻意的去打听了金无钱的身世,得知她是个孤儿,先是被狐狸收养,现在又被医馆收养。医馆的人就相当于娘家人,他却不受娘家人喜欢,难念会紧张。
一紧张,他就秃噜了嘴,直接把实话交代了出去,“在下……在下是来提亲的。”
“什么?”慕辞惊得身躯一震,差点儿就要摔倒。
一个医女,招惹来病人就算了,怎么连男人都招惹过来了?而且他听过那女子的身世,今年也就是十几岁,面前这个男子,三十几岁都有了吧?这什么情况?
看着一脸惊诧的他,中年男子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有心想要补救,却不知道该怎么补起。
抬起头,他干脆把心一横,什么话都一股脑的倒了出来,“在下恪格,来自狼人国的草原部落。家乡的人都称我为草原孤鹰,初来东云谋了个护卫的差事,每月能余下不少的银钱,如果在下能娶到金姑娘,定会用尽我的一生对她好……”
“打住!”慕辞僵了脸色,忍不住长出一口气。
原来这个高手是狼人国的,难怪他之前从未见过。可惜了,这人武功高没错,看着智商却不高。
没有心情再继续听他表决心,慕辞没好气的道:“你有没有算过?你的年龄都可以做她的叔叔了?”
中年男子,也就是之前沈欢颜在香兰楼治过的恪格,他脸色一赤,有些别别扭扭的道:“是……金姑娘主动与我示好的。再说了,我们草原人哪有你们那么多规矩,喜欢就可以在一起!”
自从那日见过她之后,他的一颗心就都悬在了她的身上,只盼着能再见她一面,好好的把话说清楚,直接定下终身算了。
似东云这里的人,那种含蓄的表达情感的方式,他实在接受无能。
平白的浪费了多少的时间?反正她喜欢他,他也喜欢她,那就赶紧办了婚事,开门见山的说,他是愿意娶她的。
慕辞摇了摇头,老牛吃嫩草也能吃得这么理直气壮?
忍不住又打量了恪格一眼,对于金无钱这种不知自爱的女子,他原本就不好的印象再次打了折扣,“好吧,如果是那丫头的意思,这我就管不了了,她外出游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套用了狐面神医的谎话,慕辞脸不红气不喘的做假。
“她没有在医馆?”恪格失魂落魄的摇了摇头,“不可能啊,我找遍了整个京城,也没有找到她,她一定是回这里了,小兄弟,你就行个方便,让我见见她。”
话说到这儿,他的声音里竟带了些哭腔。自打那次从香兰楼回来,郑子音就不知道抽了什么疯,只要一有时间,就把他往青楼里面带,颇有种旧态复萌的趋势。
以为郑子音遇到汀兰就会从善的他,确实被打了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