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翻译是没用的。
比如说教授讲述的这个希伯来和以色列的例子,在以色列人看来,他们从来就没承认过希伯来这个称呼,如果不学习他们的语言,就有可能南辕北辙,把自己学糊涂也没闹明白真实含义。
在这个过程中,又要学习大量历史知识,才能明白这些称谓具体是为什么成型的。
典故,语言和历史,三者是相互关联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历史知识,光去学习语言,那只能越学越糊涂。
举个例子,一个耳熟能详的词,美国!
很多东方的小朋友在幼儿园组词造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词,老师让小朋友用美来组词,美什么呢?小朋友会用稚嫩的声音说道,美丽、美好、美国!
从小他们就产生一个概念,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特别美好的国家,就像天堂一样,那个地方叫美国!即使他们长大后,了解了‘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的真实性,心中依然对那个所谓特别美的国度有一两分的向外。
如果单纯学语言,就会有疑问,这个词明明是American,为什么不翻译成亚美利加呢?为什么不叫亚国呢?
打头的那个A在日常用语中确实很多人都不读,但不能当它不存在。而且为什么是‘美’利坚,黑人这么多,为什么不翻译成‘煤里煎’呢?
日语里的美国就是米国,不存在美不美的问题,多半他们还想把美国当大米一样,一口吞下去呢。
了解东方历史后,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是为了信达雅!类似的翻译还有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全是褒义。
各国对彼此的称谓,不同文化间的碰撞就会产生太多太多的歧义,如果不了解历史,那就是盲人摸象,根本看不清幕后的真实。
魔法要研究,语言要掌握,历史也要学,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她疯狂学习各种知识,显得异常繁忙,为了不被当做书呆子,她还报名参加了斯坦福的击剑社、游泳社和话剧社。
在期末考试后,击剑社举办了一场比赛,贝拉一路过关斩将,只有在决赛的时候,才算是遇到了稍微像点样的对手。
芭芭拉.摩尔斯,一个身高175,金发披肩,身材苗条的姑娘。
对方的天赋不错,但就像娜塔莎一样,现在只是初学者,无论是经验,还是身体素质都差着一大截,根本就不是贝拉的对手。
全程基本就属于贝拉的剑术表演,干脆利落,把对方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比赛后,芭芭拉的心态有点崩,满脸郁闷地坐在一旁生闷气,不时就有男人去她身边献殷勤,这位也是个美女,自然有大把的追求者,其中一个高个黑发男人引起了贝拉的注视。
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就是约翰.温彻斯特的二儿子,迪恩.温彻斯特的弟弟,萨姆.温彻斯特,一个拥有恶魔之血的人类。
贝拉只是没想到,这位看样子竟然和自己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