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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舍不大,顶上不过是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茅草,编织好的,颇为整齐,显得倒也别致。
屋内不过一烂脚桌案,被他用一块较为平整的石头垫着,上面有着好几本书,都是他平日所读。
在这桌案前还有着几个凳子,都显得有些破旧,但是却很是干净,似乎没有丝毫的灰尘,即便不远处便是灶台。
而这些书籍,都是那在他还未到弱冠之年便死去的父亲留给他的。
在李承颐有记忆之时,他父亲便已在这里落下了脚,但是却从未见过母亲,他的父亲也不愿和他说起。
不过,听村里人说,他的父亲虽然穷酸,但却也还是一名秀才,肚中还是有着不少墨水,颇受村中人的敬重。
一般都是这样,无论在这里还是在外面,没有文化的人终究羡慕读书人,因为他们能识字,懂得多。
生活之上,即便不想下田种地,也可以当一个教书先生,也是可以度日,而且生活倒也不会差。
但是也不知为何,最后李秀才选择要到这里落脚。
这里虽然民风淳朴,但却是一个穷苦之地,深山老林脚下的,人烟稀少,能种的田地也不多。
也不知这秀才是不是读书读昏头,跑来这里受苦。
教书的话,读书的孩子肯定没有其他地方的多,收入自然也少了许多。
而且村民们也没有什么钱财,但是却也是想让自家孩子能够读书识字,便也让秀才教上一教。
平日里寻常村民就送些大米蔬菜,猎户则有时送上些许肉食,日子倒也勉强过得去。
而这秀才的穷酸,却是无疑了。
家中财物不多,可能最为珍贵的,便是这些书籍了吧。
就连秀才死去之时,李承颐也无钱财厚葬,还多亏的村子中的那些热心村民们,才最终得以入土为安。
于是李承颐不得不独自一人负责起自己的生活,起初还是多亏了一些乡邻救济,不然他早已被饿死。
最终还是跟着村中的一些采药人上山采药,才得以勉强度日。
不过现在,他却是已经有了独自一人上山采药的本领,那些株“三叶草”,不就是他冒着生命危险采摘而来的吗?
没过多久,灶台处便已热气腾腾,似乎在告诉李承颐粥饭已被热好一般。
“嗯,还是蛮香的。”
李承颐息了灶火,打开锅盖,一股清粥米香扑鼻而来,虽然没有那种很是浓郁的香味,却也十分清新自然,令他食欲大开。
虽然清粥寡淡,但是在饥饿之下,即便是淡淡的清香,也显得颇为扑鼻。
李承颐急忙盛了一碗热乎乎的清粥,其中米饭不少,几粒几粒的挤在一起,倒也算是浓稠。
这并不是稀稀的粥饭,近乎只有清水的那种。
随着一碗热粥下肚,一股暖意顿时从喉咙处顺势而下,进入腹中,李承颐感觉腹中暖和了不少,饥饿感也消了许多。
“啊———舒服!”
李承颐舔了舔还沾染着几粒米饭的嘴唇,似乎意犹未尽,又盛了一碗“咕噜”下肚,随即用衣袖擦了擦嘴,发出满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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