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洛娜的眼珠朝右上方转了转,歪着头有板有眼地说:“上午八点半左右我和珍妮来到学校。走进教室把书包放进抽屉后,珍妮喊我出去喝咖啡,我们俩各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回到教室,我坐在课桌前。九点二十下课,珍妮和我去了卫生间,之后,我回到教室,而珍妮仍在卫生间。一会儿,她也回来,我们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着上后面的课。”
洛娜不慌不忙,整个叙述没有一丝停顿和思维受阻的现象出现,并附带把行为细节“完美地”呈现,但FBI还是立刻就听出了她言辞中的破绽。FBI证实案发应在第一节课下课后这段时间,但洛娜叙事的侧重点显然不在此,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和珍妮去了卫生间,并用跳跃式的说法把自己的行为藏匿,“之后,她回到教室”,正是珍妮在卫生间和她回教室的这个时间段让她得以快速走到旁边的校长办公室下手。
狡猾的洛娜在供述时显然以珍妮的活动为重点,并刻意以一系列的细节来蛊惑FBI,但显然,这一招有些失灵。能对细节清晰复述本身就是破绽。
3.4动听的细节让她苦不堪言
FBI提醒,现实生活中,有些骗子和行为不端者最擅长使用细节来行骗,稍不注意,就会吃亏上当。曾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旦学会用细节撒谎,再紊乱的蜘蛛网都可以粘得住心理防线薄弱的“猎物”,奥弗利小姐就曾是这样的一名“猎物”。
佛罗里达州的奥弗利小姐有着褐色的卷发和蓝色的眼睛,身材姣好,天资聪颖,大学毕业后供职于芝加哥的律师事务所。五月的一天,她接到家乡好友的结婚请柬,回乡参加婚礼。在火车上,正当她陶醉在车窗外优美的田园风光,一位身穿西装的英俊男子走上前来与她搭讪:“你好,小姐!我叫麦克斯,是纽约的律师,很高兴认识你!不介意我坐在你身旁吧?”奥弗利出于礼貌,微笑着点点头,继续欣赏窗外的风景。
此时,麦克斯仍在上下仔细打量他,突然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他瞳孔张大惊喜地叫道:“小姐,你不认识我了吗?我们曾经见过面。”奥弗利大惑不解地说:“先生,我想你弄错了,我并不认识你。”“不,小姐,你仔细想想,我们在奢侈品展销会见过,当时你从我身边走过,我就忍不住回头望了很久,为你身上散发的独特气质深深着迷。后来你去看香奈儿的包包,我拼命想挤过去,怎奈人潮涌动,我丢掉了你,看来上帝想帮我,让我在这辆火车上又遇到了你,你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有多么激动?”说着,麦克斯还把一只手放到胸脯上做出十分激动的样子。
麦克斯说得有鼻子有眼,细节栩栩如生,直让奥弗利思维有些凝固。她的确是香奈儿的忠实粉丝,今天手里还提着香奈儿经典小羊皮保龄球包出门,但是否在展销会上遇见过这位麦克斯先生,奥弗利难以确定。
麦克斯进一步展示细节“展销会太棒了,不是吗?奥弗利小姐,你穿上香奈儿的小黑裙,提着这款保龄球包,简直优雅极了,就是大名鼎鼎的奥黛丽·赫本在您面前也要逊色几分。请允许我这样说,奥弗利小姐,你简直就是我心中的女神。”想象自己穿上小黑裙的俏丽模样,面对这位英俊男士的不吝赞美,奥弗利此刻有些飘飘然,她和麦克斯从聊香奈儿开始,一路上交谈甚欢,甚至在途中把包包交给他看管小憩,直到醒来,她才发现装有五千美金的香奈尔包包不翼而飞,而看管它的麦克斯先生早已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