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鸯摇头。
这一世的确没有。
杨妈马上抓起她的手加以确定——那双手,柔若无骨,的确没有任何练过枪的迹向,手心光滑如玉,一个老茧都没有。
为此,她啧啧称奇,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
一个完全不懂枪的人,居然能在第一天有这样的表现,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待蔚鸯对着靶子打了两靶,杨妈再度惊坏。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练过枪的人来说,每一枪皆在八环多,也太精准了一点,而且她懂得在开枪过程中如何不被后挫力影响到子弹的准心,这太奇怪了!
杨妈看她的眼神,就好像看到天上下起了金雨一样,咄咄惊怪。
蔚妈没法告诉她,枪法其实是苏喆教的。
那家伙作为江湖上顶尖的杀手,枪法绝对是惊人的。
前世练枪法这件事,于她本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后来的她一直在努力的淡忘,但是人的大脑有一种强大的记忆功能,一旦学会,纵然长久不用,再次启动这项功能时,它会在练习之后一步步恢复到当初最巅峰的状态。
如果好好打,她可以打到九点几环,甚至十环都有可能,但她没用心。
说来,曾经的她,是极其讨厌枪械的,总觉得枪就是慕戎徵的象征,霸道而且可怕,会给自己带来灾难;现在,她却觉得把枪拿在手上的滋味很不错……
一件武器,它能杀人,也能护人,就看拿着它的人怎么使。
重要的是,学会了,可以护自己周全。
这个时代,会往一个越来越文明的方向发展,但是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有时仍需要武力来征伐。
就比如,未来的A国还是会发生几场小规模战争的,更有可怕的暗杀,懂得如何用枪,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是好事。
“蔚小姐,假以时日,你可以变成神枪手,能和苏喆比上一比……”
那天,杨妈如此赞誉。
她笑着接受了。
这也正是她的希望——做一个闪闪发光的自己,不做附属品,将世上的男子一个一个比下去。
……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着。
蔚鸯的生活,忙忙又碌碌,每天恨不得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
从早到晚,她忙着读书,忙着练拳,忙着打靶,剩下的时间,吃饭,睡觉,生活从来没如此充实过,对于未来,她更是充满憧憬。
偶尔夜深人静时,她睡在那张大床上,会回想最近发生的事,想她和慕戎徵之间的种种,竟不再讨厌,心里怀揣的是小小的、隐隐的想念。
不管她如何否认,这是事实——她想念他。
一连半月,她在匆忙中度过,慕戎徵则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没有出来骚扰她,而那份小小的思念,却在一点一点放大。
时间和距离会让一个人认清楚自己的感情。
是的,她承认,在那个男人不再用他的霸道逼迫她时,她反而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
因为,她开始期待下一次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