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了,和这件事儿比起来,中国区域的小事儿又算得了什么呢?
毕竟现在的中国经济并不发达,诺瓦公司在中国的利益远不能和阿瓦斯汀对他们的影响相比,而罗氏又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们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这官司要是打起来那可就长了,而且也可以借此机会将制药公司的贪婪暴露出来。
罗氏和诺瓦公司在打过一段时间的官司后就会明白,像他们这样的医药巨头,彼此爆发战争并不是好选择,于是他们肯定会妥协,寻求一种更有效的合作方式,比如建立起像维生素C价格联盟那样的利益共同体,垄断黄斑变性药物市场,提高价格。
按道理说,罗氏是可以重新进行阿瓦斯汀的临床试验,如果确定对黄斑变性有效,就可以将这种适应症加到标签里去,但是这种药是针对癌症开发的,因为使用量等多种原因,导致眼科病人使用这种药要比诺瓦公司的药便宜许多。
这样的话罗氏也不开心,因为提供比市场更为廉价的药物违背了他们的原则,他们向来是能卖多贵就卖多贵,所以还不如和诺瓦公司联合起来垄断这个市场。
历史上他们也是这么做的,罗氏不但不愿开展阿伐斯汀治疗黄斑变性的临床研究,反而启动法律手段阻挠医生使用阿瓦斯汀治疗眼病患者。
这种行为让学术界一片大哗,多国政府也对此极为不满,意大利政府对他们开出了十六亿美元的罚单,法国政府对他们展开调查。
沈隆的这封邮件看似是帮了他们,让诺瓦公司提前发现阿瓦斯汀的威胁,实际上却是给诺瓦公司挖了个坑,给他们找来了更大的麻烦。
不过,只有这些还是不够的,诺瓦公司毕竟是庞然大物,他们完全有余力同时开启两场战争,于是沈隆又开始撰写新的邮件。
这封邮件则是关于诺瓦公司利用贿赂通过FDA审查的,药企行贿这种事儿在全球都不少见,后世爆出来的非常多,甚至还有人专门撰写文章发布到《Science》这样的世界顶级期刊杂志上,想找点诺瓦公司的黑材料简直再容易不过了。
沈隆在邮件里曝光了在诺瓦公司新药审批过程中接受贿赂的人员名单,这些收受了诺瓦公司几十万到数百万美元不等的贿赂,为诺瓦公司通过审批提供便利。
除了直接贿赂,还有间接贿赂,许多负责新药审核的官员干上几年,就跳槽去了制药公司,拿到高薪职位,这里面要是没猫腻谁也不会相信,看看他们在FDA期间负责的审核项目,再看看他们日后去的公司名单,人们就会轻而易举地发现这里面存在的利益链条。
还有诺瓦公司对各国政治人物的赞助,他们每年都要花费数亿美元来让这些人替他们摆平各种麻烦,一旦暴露就是不折不扣的丑闻。
来啊,互相伤害啊,看谁先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