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没有明说高小琴的年龄,不过从侧面有说明,陆亦可曾经说过高小琴,说她比自己没小几岁,为什么入世这么深,好吧,我们就不吐槽陆亦可的身世和这句话了,不过在电视剧里,明确出现过陆亦可的年龄,她三十八岁。
这就是说高小琴的年龄低于三十八岁,但是也不会低太多,所以高小琴差不多在33到35岁之间,电视剧剧情发生在2014年,现在是1995年,高小琴姐妹才十三四岁也在情理之中,而且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姐妹俩瘦瘦弱弱的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还真像小萝莉。
“饿了没?先带你们吃点东西!然后给你们买衣服还有鞋。”回到大北湖外面的小镇上,沈隆特意看了一眼,姐妹俩刚在船上的时候一直赤脚,这会儿要下船了才小心翼翼的将满是补丁的破球鞋穿上,再看她俩手里拿着的小包裹,里面根本没什么东西。
“先吃点包子喝点稀饭垫垫肚子,等到了吕州我再带你们吃好吃的。”沈隆带着她俩进了一家包子铺,要了两笼包子和三碗稀饭,高家姐妹闻着包子的香味不住地咽口水,可是谁也不敢拿起筷子。
哎,就她俩那个酒鬼父亲的德行,这俩孩子怕是没少吃苦啊,以前在家的时候恐怕她爹没吃饱谁也不敢动筷子吧?沈隆叹了口气,微笑着夹了两个包子放在她们面前的碟子上,自己又拿起包子咬了一口,“别害怕,吃吧吃吧。”
高家姐妹这才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小心别噎着,不着急,咱们慢慢吃。”沈隆又夹过两个包子送到她们面前。
“祁叔叔,你也吃啊。”高小琴伸手抓住第二个包子,看到沈隆还没吃完,手又缩了回去,大着胆子劝道。
沈隆顿时满头黑线,怎么这下就成了叔叔?难道说养成计划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么?不过转念一想,自己比她大了十岁左右,叫声叔叔也是合情合理啊。
“吃着呢,我不太饿,主要是你俩吃。”沈隆尽可能露出和蔼的表情,高小琴挤出一丝笑容,眼睛深处依旧藏有警惕,身子有意无意的护着高小凤。
她这是在保护自己的妹妹啊,突然被父亲卖给陌生人,高小琴心中难免警惕,女孩儿比男孩儿早熟,她这个年纪依旧懂得很多东西了;想到这些沈隆不仅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明明是该在学校无忧无虑的年纪,她为什么要承担这么多东西啊。
“等到了吕州,我给你们找个学校上学,你们俩功课怎么样?能跟得上进度么?要是跟不上也不用着急,我先找几个家教帮忙教你们。”沈隆没有说什么让她放松警惕的话,这些话只能起反作用。
“我俩在岛上小学念到五年级,然后家里就不让念了,我爹说女孩儿家的读书浪费钱。”高小琴小声回答着,眼睛里浮现出怀念和憧憬,看得出来她还是想读书的。
“我姐在学校学习可好了,回回考试都是第一名,老师说只要她继续读书,肯定能考上好大学,还去我家劝了几次,都被我爹骂出去了。”高小凤偷偷看着沈隆说道。
“那就好,现在是四月,距离九月开学还有小半年功夫呢,我找人给你俩在家补课,等开学的时候咱们直接读吕州市最好的初中。”高小琴能成为集团公司大老板,高小凤能读得懂《万历十五年》,和高育良聊得有来有回,这说明姐妹俩非常聪明,努力几个月赶上同龄学生的进度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填饱了肚子,沈隆取了车,又给她们俩买了些路上吃的零食和饮料,然后回到吕州市,停在了当地最大的百货商店门口。
九十年代的地级市,最好的百货商店其实也就那样,不过在高小琴姐妹眼里,却好像到了天堂一般,看着那光洁的地面和各种时尚的衣服,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破烂,不禁有些自惭形秽,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哎呦,这不是祁队长吗?您今天怎么有时间到小店来了?这是……”一个带着金丝眼镜、西装笔挺的男人迎了出来,这是这家商场的老板刘宏杰,之前在高育良的酒局上见过,喝酒的时候沈隆聊了点后世大型卖场的运营策略,他顿时惊为天人,此后几次找沈隆聊这些事儿,向他请教,还想给沈隆干股,却被沈隆拒绝了。
“我老家亲戚刚收养的闺女儿,让我带到吕州市来读书,这不今天刚从老家回来,打算给她俩买点衣服。”沈隆介绍道,“小琴,小凤,叫刘叔叔。”
“刘叔叔好。”高小琴和高小凤乖巧的叫道。
“多俊的闺女儿啊!”第一次见面怎么也该表示表示,刘宏杰马上就要掏钱发红包,被沈隆一把拦住,双方来回推脱几次,刘宏杰的女秘书出来打圆场了,“祁队,您一个大男人怕是不懂怎么给小姑娘选衣服,要不这样,我带两个小妹妹去买衣服,您和刘总去喝茶等着?”
“对对对,桃子这办法好,祁队,你就别客气了!”刘宏杰马上击掌叫好,一把拉住沈隆就要往楼上走。
想想也是啊,她俩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些东西的确不方便自己给买,至于买衣服的钱,这点小事儿在现在这种环境下根本不值一提,于是沈隆弯腰指着二楼的茶楼对高小琴姐妹说道,“那你们俩就和桃子姐姐去买衣服,我在那儿看着你俩。”
二楼的茶楼朝商场内部是玻璃,她俩在下面买东西一抬头就能看到,沈隆知道这么小的孩子到了陌生的环境总会害怕,这样能让她们放松点。
刘宏杰的秘书陈桃也很懂事儿,没有去太深处的店铺,尽量在能看到沈隆的地方购买,每次从一家店里出来还会特意带着她俩看上几眼沈隆,就算偶尔有外面找不到的商品,也是让人给送到外面来试穿,不一会儿就给姐妹俩买好了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