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这还打什么,找死吗?
虽然自己没出去狩猎过,可每次部落外出都是四五十个人一起,回来时,情况好点能抓六七头猛兽,情况不好便只有一两头,其余基本全是小型食草动物,可想而知,猛兽的抓捕难度有多高。
在森林资源如此丰富的丛林里,二傻子他们真的找不到体型大的食肉猛兽吗?
当然不可能!
只能说明即使有着多年狩猎经验的原始人们,对付起猛兽时依旧很不容易,所以每次的收获才会不多。
现在一下出现三十六头,若不是它们忌惮熊熊燃烧的大火,只需要一个齐齐冲锋,自己这边估计得死伤惨重,甚至全军覆没也不是没可能。
想到这里,秦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最近自身实力极速提高,整个人不知不觉膨胀起来,遇到事情下意识就想提着拳头上…
简直就是在作死啊!
想到这里,秦阳不禁升起了退意。
凭借尖锐木棍和石矛,根本不足以和眼前的野兽对抗,除非他自己也加入战斗的队伍,这样还有可能击退这群畜生。
毕竟自己起码有着五百斤以上的力气,这一份战斗力运用起来,不说大杀四方,怎么也得制造出相当大的杀伤力吧。
可问题是……他没有作战经验。
作为一个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夏人,从小大到连砍刀都只在影视作品中看过,成天拼搏于书山学海里,顶多学街头小流氓打个架,哪有见血的经验。
能当上原始人部落首领,不外乎先是用火机把人唬住,随后等身体素质提高了,再以力压人。
但是再怎么以力压人,也跟见血扯不上关系,自己那时候已经坐上首领的位置,只需要把自身力量展示出来,让群族里的所有人看见便好,证明他们的头是最强大的就行。
这也导致了秦阳每天要做的,仅仅只是蹲在巨石王座上发呆,无所事事,或者偶尔制止下莫名其妙就打起来的原始人。
反正食物有人送来,每天至少一条野兽大腿,他像个地主老爷似得坐等收租,就这样的情况下,能有个屁的战斗经验。
“打肯定是不能打的,但荒山也不能放弃,或许可以坐等它们自相残杀?”
能够让这么多长相狰狞,牙尖皮厚的大型猛兽聚集起来,并且还能暂时和睦相处,那么它们必然有着某种一致的目的,在达成目的之前,自己等人应该成了它们眼中的拦路虎。
“凉气,或者说那些乳白色的石头!”
秦阳眼中划过明悟,这里就一座荒山,除了凉气之外,基本上可以说鸟不拉屎,唯有那种能够快速增强身体素质的凉气,才有可能吸引如此多的野兽前来。
“那我站在这是不是傻?”
他无语了个,野兽又没有太高的智慧,几乎全靠本能行事,自己等人早点让开不就完了,让它们上去,反正这一个个看起来都是准备吃独食的主。
待野兽们打完后,再来收拾绝对轻松之极,他就不信这群畜生还能开个分赃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