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澜那叫一个感动啊,小飞飞,你太仗义了!虽然说交给我处置,但也不想落什么口实,好似真被三十万钱迷住了双眼一样,直言坦诚,道:“过几日乃刘元起大寿,我正想筹备什么贺仪呢,既然翼德把虎皮送我,我不如借花献佛,转赠刘元起,众位以为如何?”
众人都没有异议刘澜说了句却之不恭了便同众人扛起虎尸拉去涿县交由张飞处置,张飞乃屠户出身,剥皮剔骨最是拿手,而且猛虎并非被利器所害,这毛皮就更为难得了,所以交由张飞这样的行家才是明智之举,不至于出现差错损坏了这一张上好的毛皮。
众人抬着虎尸从小道转上了大道,没办法,马匹连过来都不敢过来,更别指望放它们的背上了,好在他们有四个人,一人揪着一条腿也就不觉得如何沉了。
在大道行了不久,最多就是十几丈前头便出现了一道临时路卡,与此同时更有五六名役兵窜了出来拦下了几人,道:“干什么的?”
“打猎的!”张飞知道他们的身份,无所顾忌,挺了挺胸,瓮声瓮气的说。
“把你们的猎物都摆出来,按物缴纳相应税额,若敢藏私,货物一律充公,明白了吗!”当先的一名役兵气势汹汹的说道。
遇到这种事情并没有让刘澜大感意外,汉朝时(包括汉朝和以前的朝代),山海池泽都属皇帝所有,是皇家私产,是不允许百姓随便进入砍伐狩猎的,违禁者重则死罪轻则重罚。
但这是不可能禁止住的事情,皇室在万般无奈之下也就默认了这一切,但是却在诸如渔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设置都水官,他们对私自从水泽里打捞鱼类的百姓收取一定比例的税赋,而在山林之间又设有都山官,对入山打猎者收取一定比例的税赋。(记忆中都水官应该是属于大司农管辖,但也有看到归少府,求助!)
在汉代,皇室用钱与国家财政是分离的,大司农主管国家财政,而少府则管皇室经济,而这些都水官都山官收上的钱都是要交由少府寺管理。
刘澜张飞把猎获的猎物摆了出来,都山官随后一一记录在册,只是当他看到那只吊睛白额大虫后眼睛就直了,利益熏心,神情贪婪的指着众人,眄视指使的说:“你们几个,把这只大虫留下,带上其他的猎物就可以走了!”
“做梦吧你,快些估算这些个到底是多少!”
刘澜知道他们要缴纳的税赋并不高,顶天了这一趟的收获也就缴纳个几百五株钱罢了,可这小小的都山官却说将能卖到百万钱(皮骨都算了进去)的老虎留下,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
汉朝吏治的*由此可见一斑,连张关简徐四人都不让这小小的都山官,更何况是嫉恶如仇的司马刘德然,当然了若是没有刘澜撑场面,估摸着身为市籍的张飞也就只能乖乖妥协,不是他害怕,实在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同样是犯罪,良人最多是打板子,可他这样的市籍,却要被发配到边关,情节严重那可就得被砍脑袋了。
要说张三哥是怕死的人?绝不是,可这么大的家业,为了百万钱的猛虎值不值得?不要忘了张飞是买卖人,既然是买卖人看待问题绝不是像司马那样看对错,而是以心中那本帐做标准,赚还是赔,所以做事前他们都会有一番取舍,也就有了选择。
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只要是钱能办的事,他当然不会去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现在不一样了,刘澜发话了,为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必须要力挺他,只要有刘澜力保,就是真出了什么事那也不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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