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片刻,狼王后足踏破的小洞中伸出一只手掌,一只涂满腐泥的手掌;又过了片刻,伸出另一只手掌,露出一个人头。除了露出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偶有精光闪烁,全身上下涂抹腐泥,看不见本来面目。
见到剩下的灰狼果然一去不返,他掏出别在腰后的手枪,向四周稍一打量,往左前方不远的峭壁走去,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
这群狼是他在这片荒野中碰到最难缠的野物,一群足有十五头,并且头狼狡诈坚韧。狼群果然不愧是丛林猎食王者,嗅觉、听力、视力极度灵敏,如跗骨之蛆,如影随形追了他三天三夜。
他几乎处在崩溃的边缘,那狼群也好不到哪儿去。
眼见目的地——那处地图标好的悬崖,就在不远处,他设了一个小小的陷阱,一定要将狼群干掉,才能放心前往目的地。
射人先射马,驱狼先杀王。
这是最有效,最省力的方法。可惜狼王显然智商不低,几次斩首行动都失败了,而他还是舍不得用掉最后杀手锏。
他将胸口刚刚愈合的创口重新划破,将鲜血洒在右前方的树枝草丛上,从地上掏出一把湿泥狠狠涂抹在伤口上,止了血,顺便有用湿泥涂身,掩去身上气味;接着,他快步来到左前方,找块十来斤的石头架在枯枝上,掏空枯枝下的土,这样过个几分钟,石块就会压断枯枝,发出声响,吸引狼群注意。办好这一切,他收集一团枯草,粗粗揉成人形藏在灌木丛中,而自己用手在灌木丛前泥地上刨了一个浅坑,做好伪装,躺在坑中,用枯枝湿泥遮盖。
说来话长,其实就是几分钟之内的事情,匆忙之中,陷阱、藏身之所做得非常粗糙。稍微细心的人,就会发现不对劲。如果狼王处在全盛时期,也能轻易发现不妥。不过三天三夜的连续追击,又累又饿又恨又惧,一眼失明,让它失去了平常的谨慎,只剩下了凶狠急迫,才落入了圈套。
解决了狼群,他小心翼翼来到那处峭壁前,再也没有碰到一只野兽。
轻轻抚摩了一下手枪,西格P210特有红铜枪托闪耀着油亮光泽。这是这次测试的唯一一把武器,钒合金枪体厚重实沉的手感远甚少女的肌肤能带来的快感。这种瑞士手工制作的短武器不愧为枪中之王。重量,线条,材质,精准,无一不精良,无一不恰到好处。可惜平日练习只能用美国柯尔特M2000,科尔特M2000又被称为掌炮,威力大,样子拉风,正如美国暴发户的形象,浮华热烈,却缺少了西格P210的幽雅厚重。
可惜手中西格P210单排弹匣中只剩下最后一发子弹,被他留作生死关头的杀手锏。谁知道前头还有什么危险。
永远不要用光底牌!
心中轻叹了一声,他将手枪别在腰后,单手搭在一处凸起的石块上,双手轮流,双脚在崖壁上借力,半个小时就登上了崖顶。
崖顶正中插着一杆红旗,迎风招展。抢到这杆红旗就赢得了这场测试!
这时他双眼一凝,原来从悬崖另外一面也翻上一个人,比他更早几步,已经朝红旗飞快冲去。
他右手抹向后腰间,随即一犹豫,双手放松垂了下来。
那个人这时也发现了对面的人,眼中闪过警惕,不过脚步更快了几分,一把抄起旗杆。
就在这时天旋地转,悬崖峭壁,丛林荒原沼泽纷纷消失不见,远处和野兽搏斗的其他队员突然发现对手凭空消失,瞠目结舌四处打量。见到不远处一人高举红旗,队员们兴奋跑了过来。
“队长,太牛了!”
“就知道李队能赢!”...
赞美之声络绎不绝。
小队长李骏意味深长看了一眼罗杰,笑逐颜开地和其他队员攀谈起来。罗杰微微一笑,让开后面赶来的最后几名队友,稍稍打量了四周,发现他们现在站的地方就是平日训练场,不远一群人拿着望远镜向这边打量着,指指点点。
那刚才的荒原丛林,野兽悬崖到底是怎么回事?罗杰伸手探向背后,脸色一变,那把西格P210不知何时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