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又是一声拍桌子的声音响起,灯光背后的警察厉声道:“刘霄!你是一个医生,不是一个神棍!还看一眼就知道有什么病?你觉得你说的话谁会相信?”
“相不相信另外说,关键是,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了那几个人?动机在哪里?王强又不是我杀的,我还看到报纸报道他是自己自杀,和我又没什么关系,就算王彪等人因为王强是从我这里出去以后才自杀从而来找我的麻烦,那就能作为我杀人的动机吗?”
“不要试图转移话题!记住,你现在是嫌疑犯,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而不是你问我什么我回答什么!所以,现在回答我,你作为一个医生,说自己只要看一眼就知道病情的依据在哪里?”
“要依据?那就牵涉到商业机密了;不过我倒是可以直接证明一下,比如说你,你有支气管炎,而且腰部近期受过严重的伤,我说得对还是不对?”刘霄淡然道。
“你你,我,我没有……”
那声音,一听就底气不足。
“有没有相信是很容易证明的不是吗?就像罪犯一样,矢口否认是没有作用的,只要一接受调查就会全部暴露出来。”刘霄继续淡淡道。
“你……,你怎么知道?就算你视力好能在这种情况下勉强看清楚我们的样子,但是我不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用脸色和肢体异状判断!”
“不需要那么的复杂,你说话的声音就已经可以判断出这些问题了,至于还有没有其他问题那就需要看清楚才知道;你的声音中夹杂着噪音,明显是气管炎类的病变造成,这个很细微,不是我这种专业的听不出来;而你说话的时候虽然声音很大,但是很明显在强制忍耐着什么,而且中气不足;这种表现一般是躯干关系到说话牵扯的某个地方出了问题,加上你手臂动弹的时候细微的异常动作,以及你的职业来判断,很大可能是腰部受到重创,我的判断有错吗?”
“你!好,既然你已经证明你能够通过细微的特征判断一个人是否健康甚至有什么病变,我也相信了这一点!那么,王彪的死因暂时可以略过;但是,死在你办公室的三人怎么说?之前我有一点并没有骗你,那就是当时在场的群众包括你的助理袁娇娇等护士都在笔录中证明,你就是杀人凶手!”
“笔录可以给我看看吗?”刘霄冷静的说。
“行!不过给你的只是复印件,你不要妄图用任何方式销毁,因为销毁也没有任何的作用。”
看过那被叫做大婶的女警递过来的笔录,刘霄随手朝着旁边一扔,冷笑道:“嗯,我相信这些笔录是真的,别人我不知道,但是袁娇娇的签名我认得出来;行,这是人证了,那么物证呢?”
“物证自然也有,那就是王彪的外衣上,有你的指纹!这一点你怎么说?”
“谁都知道,王彪说自己没有钱,甚至没有资产,而我的规矩不能破坏,收了他的外衣作为十分之一的资产补偿,自然会有我的指纹,这一点有什么能作为证据的地方吗?”
“不!刘霄,你不要混淆概念,在你接王彪衣服的时候是戴着医用手套的,不可能留下指纹,口供上写得很明白!而你之前打或者按照你的说法是医治他的最后一下,是用的桌子上的医书,也不可能会留下指纹,那么,这指纹是什么时候留下的呢?”
混淆视听,这是一招很简单的问询方法。
当犯人被各种眼花缭乱的文字陷阱中已经鱼头转向的时候,很可能就会模糊自己的记忆,甚至是混淆,认为警方说的是对的。
从而露出破绽,进而精神崩溃,把一切都交代出来。
可是,这一招对刘霄无用,他想要回忆的话,每一个小小的细节都可以回忆出来。
“我很确信,我接衣服的时候没有戴手套;另外,更之前,我虽然治疗过王彪,但是没有碰过他的衣物。”刘霄冷静的说。
“后一点我们已经证实过,确实如此;但是你说你接衣服的时候没有戴手套从而留下指纹,是属于正常的,请问你怎么证明你没有戴手套?因为我们手中掌握的口供显示,所有人都说你戴了手套的。”
“证明究竟有没有戴手套那是你们警方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系吗?你们不是掌握了证据吗?也就是看来已经形成了证据链,那直接提起开庭审理就可以了,何必在这里来提审我?有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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